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下个月怎么做账_跨年暂估结转的成本怎么冲回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下个月怎么做账2.跨年暂估结转的成本怎么冲回
3.去年的暂估今年怎么冲回来?
4.详细讲述金蝶K3中存货暂估不启用“外购入库生成暂估冲回凭证”案例怎样做
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下个月怎么做账
以下是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下个月做账的方法:
上月的暂估入账,在下月初全额冲回,收到发票红冲前面分录按发票金额入账。
原因解析: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其实针对公司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理解,我们都知道上个月度暂估入账的在本月度是可以全额冲回处理的,发票是可以按照实际金额做正常账务处理的。
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做会计分录即可。
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说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 算库存商品发出。
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做会计分录即可。
跨年暂估结转的成本怎么冲回
1、暂估入库凭证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附明细)
贷:应付账款--暂估材料
2、次月冲回暂估入库凭证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材料(红字)
3、收到发票该怎样做就怎样做就OK了
扩展资料:
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与要求,固定资产已实际投入使用的,可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待办理竣工决算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处理。分录一般如下:
暂估固定资产入账分录:
借:固定资产-暂估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
财务决算批复入账分录:
先冲红原有暂估分录:
借:固定资产-暂估固定资产(红)
贷: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红)
在做以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长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各明细科目
增值税法规定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未对收入确认条件作出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条件,其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趋同。因此,我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所称暂做收入,是“会计上已做销售处理”。
如果纳税人的销售业务,
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条件;
②按税法规定,尚不产生纳税义务;财税处理如下:
1、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交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
2、产生纳税义务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暂估商品未做入库但成本已结转,发票到后调整。
如果当时估价较低,那么现在补计成本即可。
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补结转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去年的暂估今年怎么冲回来?
跨年暂估结转的成本怎么冲回
财务处理程序上应该冲减暂估成本,然后按照实际成本入账,但入账的时候要考虑差异是不是很大,差异原因是什么;如果是重大差异而且属于计算错误或当时的估计不充分、不准确应该属于会计差错更正调整期初数,如果差异不大或差异原因是因为今年新掌握的信息、新发生的情况引起,不属于差错更正调整当期成本.
暂估入账怎么做账?
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等
对于上月暂估入库并已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从理论上应当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企业购销活动的经常性和大量性,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考虑,对于暂估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予单独进行调整,而是随库存商品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这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强调的暂估入库成本时应当合理估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发出库存商品成本时,应当仍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确定发出成本.由于月初红字冲回入库,并且取得发票正式入帐,两者相抵,余额为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所以,该差额实际上应当由本月发出和月末结存的库存商品承担了.
跨年暂估结转的成本怎么冲回?凡是以暂估的方式做账的,之后发票到了都是需要进行冲减的,如果是暂估成本,就要冲减成本,然后再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来进行入账.但是这里要注意的是,有没有产生差异,有差异就要适当的进行调整.
详细讲述金蝶K3中存货暂估不启用“外购入库生成暂估冲回凭证”案例怎样做
法律分析:1、如果商品已在去年销售,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调整差额 如果商品已在今年销售,通过"主营业务成本"调整差额 如果商品未在今年销售,通过"库存商品"调整差额.
冲减原来暂估分录(金额与暂估一样,用红字或负数表示):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2、部分暂估物料去年销售今年收到发票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冲减原来暂估分录: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2)根据发票入库: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蓝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蓝字]
贷:应付账款-×××(蓝字)
(3)按实际成本与暂估成本的差额调整销售成本
A、若实际成本比暂估成本大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B、若实际成本比暂估成本小的: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一、请按以下做法来实现,不用启用暂估但是却能使用暂估:
1、前提:下面说的话都必须是存货核算之后的操作
2、新建一个科目:应付账款(暂估)
3、生成凭证时,外购入库单的凭证模板如下设置:
借方:单据上的存货科目?
贷方:科目模板 应付账款(暂估)?
4、外购入库单下推称发票并且勾稽,存货核算之后,发票生成凭证
二、不启用这个选项,只是系统不会自动生成暂估凭证了,要自己手工生成。系统有两个选项,一个是单到冲回,一个是差额调整,可以建立帐套测试一下,
发票和入库单有差异的话,系统会根据选项生成红蓝单据或差额单据,用系统生成的单据和发票配合、做好凭证模板就可以手工生成冲回凭证了。
扩展资料
(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二)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三)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四)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之规定,就会计核算的角度而言,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办理竣工决算,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实际投入使用的,即可以并且应当按照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并提取折旧,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五)因此对该固定资产按暂估价值提取折旧是符合财务会计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