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怎样整理财务票据
- 2、票据多又难理,如何收纳票据简单方便?
- 3、发票每个月汇总怎么汇总
- 4、发票如何整理
怎样整理财务票据
分类
会计凭证主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常用原始凭证有因具体业务发生所开具或收到的发票、各单位自制的入(出)库单、工资表以及印制填写的费用报销单、支出凭单、借款单等。
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确定会计分录而填制的凭证。
粘贴要求
财务部负责人应制定并规范单位财务制度,事先派专业人员指导各部门对各类票据正确填开。原始票据的粘贴是一项日常化的工作,所有票据一般使用液体胶水粘牢左方的票头,把发票纸张大小相同、票面金额相同的粘在一起,多张纸张小的先粘贴到印制的报销单据粘贴单上,从右至左,两张票据不完全重合,便于翻找核对金额。
记账凭证的整理要求
一笔款项在支付或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票据传递到财务记账人员手中,出纳据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负责编制记账凭证的财务人员检查单据是否保持完好、整齐,对经济业务性质相同的归放在一张记账凭证里,并予以编号。
财务票据:包括银行票据和非银行票据。银行票据指支票、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非银行票据指各种税务发票、收据及有价证券等。
一般情况下由出纳员担任财务票据管理员,负责财务票据的申购、领用、使用和保管工作;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票据的稽核、检查、归档工作。财务负责人也可指定专人负责财务票据的管理工作。
票据领用时,领用人与票据保管员须当面清点,如发现有少联、缺份、错号等问题,须整本退回。
票据多又难理,如何收纳票据简单方便?
信息时代的到来,林林总总的票据几乎天天要接触的。如何整理、收纳,让其不凌乱且方便查找,这是有技巧的。我们把票据大体分为:长期保存类、短期保存类、需要收集类这三类。我们可以根据分类,采取不同方法的收纳方式。
一、长期保存类
由于此类的票据多是家庭购置的大宗商品的凭证,牵扯到办理相关手续,若干年后的维修等,是需要永久或者长期保管的。如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家用电器发票等。这些票据不常常用,但是非常重要,所以要好好保存。这一类的票据并不太多,最好用一个有透明塑料内袋的文件夹保存,一本足矣。一页一份材料,一目了然。而且塑料薄膜保存,还不容易氧化使纸张变黄。
二、中、短期保存类
此类票据往往在留存一定时间后就可以丢掉的。如超市购物发票、缴费回执、衣服或者皮鞋的保修凭证等发票。这些不起眼的发票也是需要保存的。 中期保留的票据,最好用冲洗照片赠送的简易相册,可以归类分装。一类的票据用一本相册,在每一本相册封面注明类别就可以了。短期保留的票据,最好用旧台历的方法。用曲别针把票据别在台历当月的那一页,有了问题就可以马上找出来,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清理掉。
三、需要收集类。
这一类多是需要报销的餐票、的士票或者医药费等收据。这一类最好用带拉链的塑料袋装起来,虽然凌乱,但是不容易散落。
发票每个月汇总怎么汇总
发票需要每个月汇总上传。
开票系统每个月都需要把发票汇总上传,登录开票系统,点击发票管理,点击汇总上传即可。如果没有汇总上传,税控设备会锁死,需要去办税服务厅解锁。
发票汇总上传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办税厅抄报常规情况下请勿点击操作;
2、报税和清卡都要在每月报税期(一般是1-15日,如遇节假日会延期)内完成 ,否则无法开票,过了报税期会锁死;
3、一定要确保电脑的日期是当前日期,否则开票系统无法与服务器同步,并连接服务器测试成功;
4、按月申报用户一定要先上报汇总,然后将所有的申报表在办税平台发送并申报成功以后,再次进入开票才会清卡;
5、如果上个月开的发票没有上传成功,系统不会走动抄税清卡,必须将上个月的离线发票上传成功后才可以。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发票如何整理
1、要建章立制;设置台账;定期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及账册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国税机关查验后销毁。
2、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专人保管;放在保险柜内;设置领、用、存登记簿;取得的发票抵扣联装订成册;已开具的存根保存5年,期满后报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出入境。
3、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事发当日书面报告国税机关,并在《中国税务报》公开声明作废。
扩展资料
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同时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领取发票领购簿按照经营项目购买发票。
再次购领发票的纳税人需按上次购买的发票存根到发票销售窗口验旧购新。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纳税人,持已使用的发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普通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办理发票查验缴销手续。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作。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作为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发票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购领簿;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已开具发票存根和未开具的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