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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法关于滞纳金的规定?
滞纳金是指个人或企业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未缴纳税款或者少缴纳税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的追加税款。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对于滞纳金的规定如下: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除应当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缴纳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应当按照滞纳天数计算。如果纳税人有正当理由拖延缴纳税款,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滞纳金,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措施,例如责令改正、罚款、查封、拍卖、财产保全等,并予以法律追究。为避免相关的滞纳金、罚款及其他违约金等,建议纳税人尽早准确地申报纳税,并按期缴纳应交税款,以避免法律风险。
如何申请减免交通违章滞纳金?
除开下列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法违规擅自不予加收滞纳金 (一)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交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二)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购货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又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情形,不适用加收滞纳金规定; (三)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在核准预缴税款之后的规定期限内办理税款结算,因预缴税款小于应纳税额所产生的结算补交税款,不适用加收滞纳金规定; (四)由于电子缴税系统故障等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因,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税务机关依职权不予加收滞纳金; (五)税务机关开具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不予加收滞纳金的决定,必须由主管税务机关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后做出,你这种情况,除非能找到证据证明你不存在过错,否则就必须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