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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开错了作废流程
1、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2、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已开发票作废→选择欲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按钮→系统弹出“作废确认”提示框→确定→作废成功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新系统中将相应的收据电文按照“作废”来处理。
3、增值税电子专票作废流程如下:登录税务局网站:进入税务局官网,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栏目,进入“发票作废”页面。选择作废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废方式。可以选择电子作废或者纸质作废。
4、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小心作废了怎么办
1、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 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2、进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系统,点击发票作废,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按钮,确定作废就是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被作废了,就使得开具的发票信息被作废,也就不需要针对作废的发票做任何账务处理的。
3、不能。作废的发票是不用再使用的,否则对方会出现比对异常的。到时会查到你们这边。
发票失误作废怎么办
1、法律主观:误点发票作废补救的办法:一般情况下,经营属实且销售已经实现的,误点发票作废不影响发票效力,可以将误作废发票上的收入正常申报。但需要向税务机关详细说明情况。
2、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
3、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 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4、根据需要可以重新开具新发票,注意作废的发票联次要齐全,然后盖上公司统一的发票作废章。如果是需要跨月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然后开具红字发票,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把收入红冲掉就可以了。
5、法律主观:将开出的发票作废的流程是插入税务Ukey并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选择“已开发票作废”功能;在“已开发票作废”栏目中选择对应的发票;在弹出的发票窗口中点击“作废”选项,完成已开发票的作废。
6、那就是是作废了。只能联系客户将发票寄回来,和你的记账联一起,将这张发票划掉作废存档。重新开一张给客户。提醒客户最好不要勾选认证。
发票不小心作废了应该怎么办?会计应该怎么处理?
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
作废的发票不需要做账务处理,直接把发票和记账联等收集齐,放到一起,盖作废章就可以了。如果发票要作废,一定要把发票收回来,不能在客户的手里,同时自己可以做好发票作废的台账。
法律主观: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是:第一步,于发现丢失当日,遗失人应当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第二步,登报声明作废。第三步,根据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进行复印,并提交复印件。
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失败,发票已验旧,不能作废
1、验旧的发票不可以作废。验旧的发票是指已经开具了但是没有使用的旧发票需要进行验旧处理,验旧的发票一般是无法作废的。
2、已验过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下个月开红票冲减就可以了, 没有抄税可以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与验旧无关。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可以直接在系统中作废,隔月的专用发票不能作废,只能通过负数发票冲减。
3、验旧完的发票不能作废。已验旧即等于已抄税,无法直接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当月退回的发票,月底之前可以直接作废,跨月必须进行冲红程序,与验旧换新无关。
4、发票验旧后不能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与验旧无关。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可以直接在系统中作废,隔月的专用发票不能作废,只能通过负数发票冲减。
5、你已验旧,即等于已抄税,是无法直接作废的,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发票验旧”是指用票人必须在交验原领购且已使用过的发票存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才能领购新发票。
6、法律分析:当月发票不能作废,有可能是已经当月抄过税了,也有可能原票不是开据的,已经作废过了,但不管是哪种情况,只要当然不能作废发票,可以申请开据红字发票,否则必须依据发票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