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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个市增值税发票可以异地领取吗?
1、法律分析:可以的。携带《发票领购簿》,在同城的其他区办税大厅可以领取增值税发票。不用携带金税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2、领发票只能在当地主管国税机关领取,不可跨地区领取。纳税人在发票票种核定的范围(发票的种类、领用数量、开票限额)内领用发票。
3、应该是不可以的。领发票的时候都是到公司所在位置的税务机关领用,自助机中的相关发票是已经在当地的税务机关做过登记的了,比如皇姑区的代码可能就与和平区的不同。所以不能跨区领用。
企业在异地从事经营活动如何开具发票
一般是机构地开具或是经营地经过批准当地领取的当地开具。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一)纳税人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应使用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供或代开的发票。
先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然后去异地预缴税款,最后回机构所在地开具发票。
公司在外地的零售门店,应当在门店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按照税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销售方应当给购买方开具发票。所以,只要消费者购买了门店的货物或服务,该门店就应当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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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发票能跨省直辖市使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第二十六条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发票不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但在本省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跨地市县开具还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本地发票不能开到外省,可以代开。发票不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但在本省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跨地市县开具还是可以的。
电子发票可以跨区域开票吗?
1、在异地不可以开电子发票。这是属于发票管理办法中的为他人虚开发票行为,这是违规的。电子发票又是受税务大数据管理,容易被发现。
2、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3、个人增值税代开电子发票可以异地开。自然人是属于流动性的,业务发生地也是不固定的,自然人的所属地也是不固定的,其次税务局也没有规定只接受本地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