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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怎么处理?
一、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而应向购买方、接受劳务等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且一般是采用赊销业务而形成的应收未收的销款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需要按应减记的金额,即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按其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而如果企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由于采用了赊销的营销方式,那么就存在货款收不回来的可能。对于经过核查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履行企业内部的审批和管理权限后,进行核销处理。
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财务人员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在记账凭证的后面附确实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的原始凭证,留存备查。
二、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的涉税处理。按照国税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为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否则,不得扣除,并做纳税调整。
企业发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在进行申报时,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清算报告,同时附送应收账款核销相关的会计核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企业对有关应收账款核销的会计核算和纳税资料企业应留存备查。
企业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依据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确认:
1、交易业务双方约定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该怎么做账?
答:
当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企业需要按照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处理。以下是处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一般步骤:
1. 确认无法收回:企业需要确认应收账款确实无法收回。这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如与债务方沟通、考虑法律途径等。
2. 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应收账款计提适当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是指企业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而提前计入成本的一项准备金。企业应当定期评估坏账风险,并根据风险水平调整坏账准备。
3. 核销坏账:当确定应收账款确实无法收回时,企业需要进行坏账核销。具体步骤如下:
a. 检查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确保已计提足够的坏账准备。
b. 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从应收账款账户中冲减。
c. 将相同的金额从坏账准备账户中核销。
4. 财务报告: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应当披露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核销政策以及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等信息,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和财务状况。
5. 考虑法律途径:如果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企业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可能产生的费用。
请注意,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可能因国家、地区和行业的会计准则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遵循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会计法规和准则,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会计师或财务顾问。
村集体应收款无法收回怎么处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项分为两类,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通过“应收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二是群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通过“内部往来”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拖欠的应收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债务单位撤销确实无法追还,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后计入其他支出。
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
应收帐款收不回来了?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的,如果计提了坏账准备,要冲销坏账准备,没有计提坏账准备的,直接核销,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当前企业为了应对日益加剧的竞争,扩大销售,降低存货,不得不为对方提供商业信用,以赊销等优惠方式来销售商品,导致企业产生大量应收账款,甚至是呆账、坏账。企业所拥有的应收账款债务企业由于经营状况良莠不齐,资信状况和经营能力不尽相同,给应收账款的回收增添了不稳定因素。计提坏账准备,可以将坏账损失的风险分散到各期,使不能收回的坏账及时得到更加合理的处理,有利于均衡各期的损失负担,利于财会人员对成本进行分析、测算、计划等管理。扩展资料:在单位核算中,会计人员除了应该及时向单位反应坏账损失外,更重要的是要掌握有关坏账损失的核算。理论上说坏账损失的核算一般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直接转销法是处理坏账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当企业发生应收账款不能收回而被确认为坏账时,将实际坏账损失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如果被确认坏账的应收账款转销以后又收回?则作与计提坏账损失相反的会计记录?并按正常核算程序反映应收账款的收回。这种方法忽视了坏账损失与赊销业务的联系?在转销损失前对坏账不做任何处理,虚增了利润,也夸大前期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的可实现价值。因此,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允许任何企业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坏账损失。
其他应收款如何计提减值准备?
正常情况下,“其他应收款”是不能提取减值准备的。减值准备只针对有形资产类。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虽然“应收账款”可以提取“坏账准备”,但“其他应收款”不可以,这与款项的性质有关。
既然对“其他应收款”已经提取了减值准备,(且不说是否应提取),这笔应收款如果发生了坏账,就应该在减值准备里列支,而不应再列入“营业外支出”,否则抵减利润数重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