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非法转移资产会怎样处理_遇到公司转移财产恶意逃债的情况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非法转移资产会怎样处理2.遇到公司转移财产恶意逃债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3.公司转移财产该如何处理
非法转移资产会怎样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遇到公司转移财产恶意逃债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公司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作为时,可以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人转移公司财产的,是属于严重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转移财产该如何处理
1、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 如果逾期不清算,或者虽成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 债权人利益 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2、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承担 赔偿责任, (2)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或者未经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 债务承担责任 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转移公司财产的量刑:公司法人代表转移公司财产的,是属于严重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以及虚假破产罪等具体罪名,一般判处罚金、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