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付款单位名称与发票所开具的名称不符,会计怎么处理?
- 2、小规模纳税人6月开具的发票50万因品名不详,对方7月给退回,故7月开了红...
- 3、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产品名称不对应,怎么调整
- 4、发票项目名称与列支项目名称不相符企业所得税前如何处理
- 5、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产品名称不一致怎么办
付款单位名称与发票所开具的名称不符,会计怎么处理?
1、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贵公司可以将开具错误的发票退还对方并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发票。
2、付款单位和发票开票单位不一致,双方应该协调沟通,发票接收公司部是付款公司,需要发票公司出具说明由其他公司代付,需要重新签订协议,三方协议上要清楚的说明货物由谁配送,发票由谁提供,款项支付给谁。
3、收款方和开票方不一致,需要进行如下处理:重新开具发票:如果收款方和开票方不一致,需要重新开具发票,将收款方和实际开票方信息进行一致化。
4、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应以本单位账户汇款,或者要求客户写委托付款书,并加盖公章。
小规模纳税人6月开具的发票50万因品名不详,对方7月给退回,故7月开了红...
1、月份已经交税,7月份只是换发票,不用再交税。7月份你不是开了一张红字发票和一张金额一样的蓝字发票吗。对冲后不用再交税。
2、如果你退回的发票与重新开具的票金额是一致的,而且你被退回的发票已经缴纳税款的话,你就不用再计提税费,不用再报税了。
3、那你这个开做了没作废,那就7月份开红票,然后如果有正常销售业务再开蓝票 的。
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产品名称不对应,怎么调整
1、如果是商贸企业的一般纳税人 1)商品形态不发生改变,进来的是A,出去的也是A,所开的销项发票就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
2、亲 改报关单上的品名。联系报关行,提交未退税申明,修改报关单品名,大致需要10个工作日修改进项发票品名。联系供应商,作废之前的进项票,按报关单品名重新开进项票。
3、这样是可以的。只销售与购进的商品是同一种商品就行。开具发销项发票选择的税收分类编码时,选择进项发票的大类分类编码,这样就保持一致性了。
4、进项和销项的发票必须一致。作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
5、进项发票是购买原材料的名称,而销项票是生产出成品的名称,只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括开票的名称就可以的。销项票是一般纳税人销售时开出的发票。
发票项目名称与列支项目名称不相符企业所得税前如何处理
1、如果发票抬头与公司名称不一致,应该退回,让对方重新开具发票。
2、首先鉴定这些发票的真伪,你可以登录国税或者地税官网查询发票真伪,看发票使用人和发票章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那说明该发票不可用。如果你收取了不可用的发票,至少说明会计审核不严格,看企业内部如何处置。
3、如果是商贸企业的一般纳税人 1)商品形态不发生改变,进来的是A,出去的也是A,所开的销项发票就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
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产品名称不一致怎么办
在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产品名称不对应时,应该由财务专门记录此两项为一类项。
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这就是说作为商贸企业,商品名称在形态不变的情况下,名称必须一致。
这样是可以的。只销售与购进的商品是同一种商品就行。开具发销项发票选择的税收分类编码时,选择进项发票的大类分类编码,这样就保持一致性了。
法律主观:增值税发票进项不够那就按实际的报税。若是用其他方式补进项,可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企业的发票使用可能会受到限制。严重的可能会负刑事责任。
那么就没什么问题。就像有的商家,进项发票上是娃哈哈,销项发票上是饮料,但商品分类**里写的都是乳酸菌饮料,那就没问题, 税务局主要看商品分类。如果分类不一致,就要看哪个分类才是对的,按照对的分类重新开票。
按票入账,发出的商品库存没有的可暂估一批入账,待以后按暂估开回进项后冲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