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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领用数量最新规定
1、法律主观:一般纳税人每月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多领用25份;每月增值税普通发票最多领用50份,具体领用数量由税务机关核定。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3、一张普票最大可以开十万元金额,具体如下:一张普通发票的最高开票金额是十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也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4、企业领取发票有数量限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数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电子税务局如何申请增量发票
1、亲您好, 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上的事项办理。 进入事项办理界面后,点击【发票】模块。 进入发票主界面,点击【票种核定】。 把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办理】。
2、法律主观:申报流程: 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3、打开电子税务局,选择发票使用。选择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点击发票票种核定调整。录入增量后的发票数量,点击下一步。选择全流程无纸化,点击下一步。点击提交。点击完结,发票增量网上申请操作完成。
4、通过税务app申请打开电子税务局 打开四川税务app,在此界面选择发票使用。点击发票票种核定调整 在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区域下方,点击发票票种核定调整。点击下一步 录入增量后的发票数量,然后点击下一步。
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怎么填
页面下方是票种核定调整表,请在票种核定申请明细栏选择需要调整的票种,填写相关信息。操作类型选择调整或者删除。发票种类选择已核定的发票票种,若该模块没有需要调整的票种,请直接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模块办理。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选择“发票票种核定调整”。进入“票种核定调整”的填写界面。勾选需增加份数的发票种类,输入调整后的发票份数,点击“下一步”。
填写方法:名称,识别号,领购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需发票份数,月销售额预计,申请原因等等。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根据税局提供的表格,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