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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收到发票时如何做账务处理?
1、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款项已付但发票还未收到的情况,发生这类业务时,可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2、企业已开发票但款项未收,应当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3、新公司收到款没有开发票可以先计入“预收账款”会计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
4、如果由于价格没有最终确定,货款还没有支付,应当根据暂估价格进行账务处理,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货到票未到的会计账务处理
1、如果由于价格没有最终确定,货款还没有支付,应当根据暂估价格进行账务处理,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如果你付了钱,货物已经送到,但票据(如发票、收据或付款凭证)尚未到达,你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进行账务处理: 联系供应商:首先,与供应商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要求他们提供相应的票据。
3、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
4、货到票未到款项已付款的做账方法是存货暂估,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没有收到发票是否可以做账?
法律主观:未收到发票不可以确认费用。在发票没有收到的情况下,是不能确认费用的,只能做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费用支出没有票据的做账处理如下:没有发票的费用是不能入账的。即使入账了,也不能在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没有发票的费用,即没有真实票据作为依据。
公司的费用如果没有取得正式发票,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把没有正式发票的金额记入“其他应收款”,待有了其他发票冲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