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怎么算_预缴税款2%怎么计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怎么算2.预缴税款2%怎么计算
3.预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4.预缴税金怎么计算
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办法:将纳税人在本单位年初以来的全部工薪收入,减去年初以来的全部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如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减出来的余额对照相应预扣率表计算年初以来应预缴的全部税款,再减去之前月份已经预缴的税款,就能计算出本月应该预缴的税款。
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预缴税款2%怎么计算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例题
某企业为居民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度该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8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20万元。
(2)全年产品销售成本3680万元。
(3)全年营业税金及附加129.9万元,其中,上缴消费税8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23万元,消费税附加14.67万元。
(4)全年产品销售费用1300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用1150万元)。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及资产总额指标的计算口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7号)第一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按照新税法有关规定重新认定之前,暂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上述企业如果享受新税法中其他优惠政策和国务院规定的过渡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将原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全部不再予以承认,在2008年预缴时,如果不享受新法及国务院过渡优惠政策的原高新技术企业,全部暂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
预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应预缴税款的呢公园(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支付的分包款)除(1加百分之9)乘百分之2。
根据查询百度律临显示,预缴税款2%应预缴税款的呢公园(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支付的分包款)除(1加百分之9)乘百分子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百分之三计算应缴所得税,并在项目所在地预缴。
预缴税金怎么计算
在我国企业可以按月或者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困难的,那么还可以按上年度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预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预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 适用税率二、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计算
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 ( 1 )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 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12 (或 1/4 ) × 适用税率 ( 2 )年度所得税额的计算 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都应当在分月(季)度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其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 3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在所得税的实际征管工作及企业的纳税申报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是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通过纳税调整来确定的,即: 应纳税所得额 = 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 以前年度亏损 - 免税所得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计算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法。 1 、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2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 或 = 成本费用支出额 / ( 1- 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 税务部门会给出一份应税所得率表, 比如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7-20%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10-20% ;饮食服务业 10-25% ;娱乐业 10-25% ;其他行业 10-30%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核定其适用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法律分析:
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汇算义务情形的(综合所得年度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均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常见情形有: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