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收到科技局的科技项目经费怎么做账_企业内部设立专项科研基金的会计处理办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收到科技局的科技项目经费怎么做账2.企业内部设立专项科研基金的会计处理办法
3.科技型企业科研经费如何会计核算
收到科技局的科技项目经费怎么做账
会计上,政府拨款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收益法,即将政府拨款计人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它又分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拨款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拨款确认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二是资本法,即将政府拨款计入所有者权益。我国旧企业会计准则对政府拨款的会计处理没有统一:有些采用收益法;有些采用资本法;有些采用总额法;有些采用净额法。又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收到具有专门用途的政府拨款时,记入“专项应付款”。使用时,对形成资产的部分,借:固定资产等资产科目,贷:银行存款等,同时,借:专项应付款,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专项应付款,贷:银行存款等;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上交的,借:专项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新企业会计准则统一了政府拨款的会计处理。首先,需要判断这项拨款是属于政府补助,还是政府的资本性投入。如果是属于政府补助的,采用收益法中的总额法处理。属于政府补助的具体又应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情况,针对这两种情况应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如果是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采用资本法,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予以核销。这里建议企业按新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税法上,对企业无偿取得的财政资金,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应计入收入总额中“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内部设立专项科研基金的会计处理办法
企业收到财政局的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项怎么做账?
企业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做账方法,按2001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科目规范:
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
4、拨款结余上交: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补贴款的话: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收到科研经费如何做账?
企业收到的科研经费时,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分录为,
1、取得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科研补贴.
2、支出该项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与关联方交易除外)、企业合并损益等.
营业外收入也指会计科目中的"营业外收入"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并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科技型企业科研经费如何会计核算
探讨一下,提取下级企业税后利润,下级企业是独立法人吗,这个“提取”是作下级企业的上交集团公司管理费,还是入股(不太可能哦),或者科研的成本分摊。从下级企业角度而言,估计做上交的管理费还妥当些,反正是税后利润,不存在纳税时调整的问题。不过对公司集团而言,这笔钱来源也许会被税务局视为营业外收入。
基金运作产生收益,涉及到所得税,如果投资涉及到房产不动产,还有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城建教育附加等。
投入科研,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资本化的部分),在无形资产的合理摊销年限时加计50%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研究、调研等费用化部分),在确定不能资本化时按150%直接列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请在百度中搜索成本分摊了解其他企业的一些做法和税务机关的纳税调整规则
另参考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件关于收入、投资、扣除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科技型企业科研经费如何会计核算
企业取得的具有专门有途的资金,企业应设置"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专项应付款科目是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收到专项拨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科研经费";
待拨款项目完成后专,属于核销的部份,报经批准后,冲销"专项应付款"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研经费"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研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拨款结余不返还的,转入"资本公积"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研经费"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科技型企业申报国家科研项目获得批准后,国家下拨科研经费,企业收到此专项拨款时,应将其记入"专项应付款"科目.《企业会计制度》第七十六条规定: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据此,笔者建议增设"科研成本"科目,用于核算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在项目完成前不进行结转,允许年末有余额.为了研究目的而购置或占用的固定资产,在项目期限内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记入"科研成本"科目,项目结束后记入"管理费用"等科目.专项应付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应企业尚未转属销的专项应付款.
科研经费如何单独核算国拨经费和自筹经费
单独核算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实现
1)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对国拨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2)通过在会计核算系统或账簿中,在相关会计科目下通过设置项目辅助核算、关键字段等方式,对项目国拨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