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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请问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了才发现有错,该怎么处理?
- 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 3、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了,发现抬头错误怎么处理啊?
- 4、上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发现错误,需开红字发票的详细步骤?
- 5、专票开错了怎么办?
请问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了才发现有错,该怎么处理?
请问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了才发现有错,该怎么处理?
可以由购方按进货退出办理红字通知单 将红字通知单叫销方 销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开具正确专用发票交销方 支付再次认证
当然销方必须先凭红字通知单做退货的反映(红字发票到后符后面)另外销方需将退货的记账凭证复印交主管国税分局
认证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装订成册,以待备用和检查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买方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 票认证后,买方做进项税额抵扣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或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已认证的抵扣联,按月每25份装订一本备查。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 1. 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 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发现有错,能当月冲红字,当月从开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发现有错,如果是开票当月认证发现错误,可以当月直接作废,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如果是跨越的才需要开红字发票。
购买的土地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怎么处理
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人
借:无形资产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
贷:银行存款 111
2、小规模纳税人
借:无形资产 111
贷:银行存款 111
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收到款怎么处理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未认证到应怎么处理
可以先记账在待认证科目下
等到后续认证通过后
再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这么做的前提是
这张发票没有问题
否则请退回发票重开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没认证怎么办
你好,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了没有认证,会形成滞留票,如果是真实业务,国税局会检查,但不会处罚。没有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要将税额计入成本中。
请参考。
购买方收到过了认证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两种处理办法:
1、作为普通发 票使用;
2、按照《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一、正面回答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处理办法:
1、当月发现:购货方到主管国税机关做取消认证,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交给购货方;
2、次月发现:购货方尚未入帐,将发票退回,开具一份负数发票,将退回的发票附在负数发票的后面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交给购货方。购货方已经入帐,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进货退出证明单交给企业,按原错票开具一份负数发票,然后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连同负数发票的发票一起交给购货方。
二、分析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1、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3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分,1联、2联、5联等;
2、发票使用人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发票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使用;
3、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特殊情况外,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了,发现抬头错误怎么处理啊?
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了,发现抬头错误怎么处理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档案第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有关规定分别不同情形处理: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资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专案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稽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资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专案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稽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之后发现发票错误,要怎么处理?
答复:您好!因贵司已将发票认证,故无法直接将发票退回给对方直接作废重开。现贵司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将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单其中一联交与开票方,由开票方据此冲红后重新开具正确的的发票。贵司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即红字发票冲减原来的蓝字发票分录,收到正确的蓝字发票后正常入账。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本网站所提供的资讯和服务结果仅供参考,不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没有任何瑕疵,本网站对所有的网站的内容有修改和解释权。使用者应以实际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为准, 对使用者使用网站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时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使用者本人承担.满意度:答复者:cs072011-07-29
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做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在购进的业务中,销货方开具给购货方的,应根据购进货物的不同,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并计提进项税额。
购进原材料:
借:原材料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购进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如果收到的是就加油站开具的邮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不同的费用:
办公室车辆的汽油票:
借:管理费用——燃油费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生产部门的柴油票:
借:制造费用——燃油费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完发现错误怎么处理
不能作废了,要去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没有认证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是在开国际玩笑
没有认证
何来的抵扣?
真是奇葩问题年年有
今年特别多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才发现单位开错怎么处理
你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
然后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资讯表
对方根据你这张资讯表
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了。
认证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有误怎么处理?
来信:答复:您好,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收到一张认证一张吗
可以的
上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发现错误,需开红字发票的详细步骤?
上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发现错误,需开红字发票的详细步骤?
先在开票系统申请红字发票。
选单栏专门有一个系申请开红字发票项的,在系统里写申请理由,申请后要汇出,用U盘装住,列印两份申请红字发票单,都在系统打A4,印上盖财务章,重有申请报告一份盖公章,发票联抵扣联影印件各一份盖上公章,全部带到大厅办理。到国税领《红字发票通知书》,领来以后点专用发票填开,再点负数按钮,选择填开方式(我们这边是用直接开具),填写通知单号,点下一步,填写对应蓝字的号码程式码,再点下一步,确认,最后打印出来就行了。
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月已经认证,本月还能作废吗
上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无论是否认证,本月均不能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 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程式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资料电文。
上月开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错误,该怎么办?
上月开出的发票已经无法“作废了”,只能本月按照上月开错的红字发票在本月开同样一张蓝字,再持蓝字发票到税务机关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再依照新的红字发票通知单的号码开一张正确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可以开红字发票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购买方未认证,超过180天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如果购买方已经认证的,可以由购买方发起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抵扣的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待国税局批准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月开错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结账后才发现上月已经多交了税。本月开具了红字发票。本月的增值税如何计提
本月按照所有销项正数发票的累计销售额,减去红字发票销售额后的净额计算销项税额,比如本月开具正数销项发票的销售额是550000元,当月开具红字发票销售额70000元,本月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为550000-70000=480000元,抵扣本月进项税额后为应交纳增值税,然后再按照应纳增值税额计算附加税费。
超过6个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开红字发票
因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需要抵扣进项税额的,必须经认证后方可办理开具红字发票《资讯表》,而取得发票记载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专案范围的,不受认证期限限制,即便超过180天也可办理开具红字发票事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开红字发票到了月初发现有错怎么处理
你开了红字肯定就开了蓝字发票了啊,所以只能再开红字发票,然后再开蓝字发票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红字发票都包括哪些范围
你的实际原因,就是很好的原因,就这样向他们说明就行了,不要弄巧成拙。
过期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能申请开红字发票吗?
对认证时已超出90天认证期限的专用发票,由于无法认证,不得申请出具《通知单》,也就是说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稽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资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专案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稽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因此,对认证时已超出90天认证期限的专用发票,由于无法认证,不得申请出具《通知单》。
:wenku.baidu./view/4df45954c850ad02de804176.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步骤
发票购买回来后,将IC卡插入读卡器中,进入到发票管理选单,点发票读入,读完后将所读入的发票号码跟你所购买的发票号码和份数核对一下,准确无误就可以正常开具了。
开具第一步:选择选单依次为发票管理---发票开具---发票填开----专用发票填开
第二部:按系统提示进行发票号码确认。
第三部:进入开具发票介面后填写购方资讯、商品资讯,注意要准确无误,最后打印发票即可。(列印的时候需注意放入印表机的发票号码要与系统显示号码要一致)
还要注意的就是要开含税单价的发票需把发票填开介面的“税价格”图示点下去。
不知您是否满意这样的回答呢?
专票开错了怎么办?
问题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没认证的开错了,如果是你们开错了就直接叫财务重新开就行了,如果是你们收到的发票开错了,那写个退票说明书盖上公章,退回去厂商,然后如果他们那边也没验旧那就重开就好了,如果验旧了,他们就要带开错发票的全联及国税副本还有公章及你们写的退票原因书加上购材盯的合同去国税重新开。然后你们收到的发票已经认证了,那你们就先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让他们出一个作费书,(带上你们的国税副本、公章、合同及开错的发票),然后把国税出具的作费书复印一份和你们的抵扣联及你们的退票说明书一起寄给开票方,要求重开就行了。
问题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一张怎么办? 当月的话,系统里有作废的功能,查询该发票,作废;过月就不能了
问题三:增值税发票开错单位怎么办? 楼上几位的说法已经过时了,对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今年多了很多新规定的
1.如果是当月开具的发票,则A公司可以当月作废该发票,重新开,你公司正常入帐就是了。
2.如果发票已经跨月,则要分几种情况
A.发票未超过90天,由B公司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到他所属国税局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并将通知单给A公司,这样A公司可以开红字冲减收入,再开正确的给你公司。(这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的,但是由于B公司已经不和A公司往来,很多情况写也不原意配合做这么麻烦的工作,所以国家税务叮局又下发了《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根据补充通知的解决方法如下)
B.发票未超过90天,你公司开具《拒收发票说明》,写明由于A公司开票错误,拒收此发票。A公司凭你的《拒收发票说明》到所属的国税局去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并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冲减输入。然后可以再开正确的发票给你公司。
C.发票超过90天,那就没有办法了,现在的增票使用办法中规定超过90天是不能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但那是A公司的错误,你公司完全有理由拒收这张发票,怎么处理就让A公司去头疼好了。
问题四:增值税发票号码开错了,怎么办? 76-77不需要作废的,你把76-77重新打印,把99-100作废就好了。如果76-77已经作废,那就重开就好了。
问题五:增值税发票开错了怎么办对方已认证 你好!
进项发票已认证抵扣要开红字发票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不符合专用发票作废条件,该发票不能作废。应按上述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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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发票内容开错后怎么办 发票内容开错后,如果是手工发票可以在错误的地方划一下(除金额错误),盖个开票人的印章,然后写上正确的。也可绩回发票联作废,重开一张发票。
问题七:上个月销售增值税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当月的错误的话,进入发票查询里面,查到该发票,点击作废就可以了。
跨月的话,就需要到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在增值税开票系统里面填写红字发票申请,上面有专门的格式,填列为什么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然后打印2份
2、公章
3、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原件和复印件,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发票联原件和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上月销售的该笔对应的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两笔:销售收入,结转损益)【嫌翻凭证麻烦的话,就自己再单独做几笔凭证,我们当时就这样操作的,带复印件过去就可以了,原件自己带着备用】
6、所有复印件上盖公章,签字,写“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日期
到税务局窗口去申请,当时税务局就能给他出具一份红字发票通知单。(上海现在速度很快的,大概5分钟通知单就能当场批复下来的)
凭该通知单,自己在防伪税控系统里面开具红字发票和正确的蓝字发票就可以了。
问题八:增值税红字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请专管员把你开错了红字发票的那份通知单作废,重新给你出具一份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的通知单,用新的通知单再重新开具红字发票。
要提交的资料跟申请红字发票时的资料差不多,另要带上这份你开错了发票的通知单。
有很多国税的专管员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的,如果他告诉你没办法解决的话就跟他说你咨询过纳税服务热线什么的,人家建议是把之前的通知单作废了重新给我开一份。
问题九:增值税发票 清单开错 怎么办 1、按照《增值税专础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所述纳税人若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后,不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而是用EXCEL自己制作明细清单是不正确的。
2、若没有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明细清单,防伪税控系统中就不会存在相关明细记录,因此无法查证其提供的清单是否与防伪税控系统相符。
3、客户取得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而未正确取得获得取得不正确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按照以上规定,建议你原票作废,重新开票,使清单与票面相符
问题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完发现票号错了怎么办 当月开出的当月作废重新开具,跨月的应当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