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深圳公司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政府有强制吗?会受到处罚吗?
- 2、北京:单位不为职工开设公积金账户 最高罚5万元
- 3、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处罚?
- 4、新公司成立5个月后才办理住房公积金会被处罚吗?
- 5、住房公积金没开通会被冻结吗?
- 6、公司经办人没开通公积金账户
深圳公司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政府有强制吗?会受到处罚吗?
深圳公司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会受到处罚的,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的一个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 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未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理。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单位不为职工开设公积金账户 最高罚5万元
凤凰网房产讯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单位违反《条例》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最高可罚5万元。
以下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修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违法单位的处罚力度,督促单位依法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二、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将面临何种行政处罚?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行为,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违法情节,按照未建职工人数分档予以处罚,具体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规定。
三、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将面临何种行政处罚?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为,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违法情节,按照未建职工人数分档予以处罚,具体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规定。
四、单位拒绝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将面临何种行政处罚?
单位拒绝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工资、财务报表等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资料的行为,违反《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管理中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从轻处罚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单位自管理中心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的,可按照处罚基准降一档予以处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处罚标准。
六、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或《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已被处罚,再次出现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管理中心按照最高档处罚标准从重处罚。
七、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依申请缩短标准和流程?
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或《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已被处罚后,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已改正违法行为的,可由单位法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通过邮寄或向所属管理部柜台当面提交缩短公示期的书面申请,管理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缩短公示期的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单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已改正违法行为的,将依申请将相关处罚信息的公示期缩短,不符合缩短公示期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具体事实理由。
八、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何时会撤销?
对于公示期届满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再对外公示,但单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除外。
说明:上述“单位”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各类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处罚?
单位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的处罚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仍不缴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公司成立5个月后才办理住房公积金会被处罚吗?
新公司成立5个月后才办理住房公积金,如果员工举报的话是会被处罚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没开通会被冻结吗?
公积金卡不会冻结,公积金如果没有交的话,是会封存的。
1、公积金中心可依据相关规定及司法部门、公安机关的裁定或者决定等,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作冻结处理,账户冻结期间,其住房公积金可以继续缴存,但不得提取。
2、冻结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公积金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及司法部门、公安机关的裁定或者决定等给予解冻。
公司经办人没开通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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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开通公积金账户,可以补缴吗?
江西-吉安 劳动工伤 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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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未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请留意,依据您的描述,若符合补缴办理手续,补缴前请先办妥公司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及开户当月的汇缴手续。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一份;
②付款票据(支票、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等,其中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备案章),选择委托扣款的单位不需提供付款票据;
③《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一份(要求职工签名确认,职工套取退款进行的补缴,补缴清册中补缴原因填写“套取退款”,不需要填写缴存基数和比例),多人补缴时,提供《补缴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④提供单位补缴说明一份(说明中需注明职工是否存在投诉的情况)。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