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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1、详细处理办法如下: 对方已将发票认证,资讯已上传,无法删除,而你们却误作废,稽核系统将出现比对不符,总局将肯定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资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原因的。
2、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3、当然,你公司应与对方单位联系,查明原因,再作出相应的善后处置。
4、如果发票作废但是认证了那么可以申请红字发票,交给对方重开发票即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后,尚未收回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可以作废。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6、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
发票认证后被作废了怎么办
当然,你公司应与对方单位联系,查明原因,再作出相应的善后处置。
这种情况属于将电子发票进行了作废,而纸质发 票交给了购货方,并且购货方通过了认证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这类情形不需要开具红票,按以下规定处理。
已经抵扣认证的发票需要作废时,需要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操作。收票方需在开票软件中,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将申请交给开票方。
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对方发票作废了但是我们已经认证了怎么办
1、误作废票销方必须作收入处理,然后过后税务机关比对后会发出协查,销方税务机关在核实情况后由销方影印该票已作收入上税的记帐凭证,销方税务机关出具核实通知,回复购方税务机关,购方税务机关核实后可允许购方抵扣。
2、申请红字发票,交给对方重开发票。开具红字普通发票 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3、这种情况属于将电子发票进行了作废,而纸质发 票交给了购货方,并且购货方通过了认证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这类情形不需要开具红票,按以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