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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会计分录及账务处理?
主营业务核算
1、商品购进时,由采购人员根据购货发票填制商品验收单(入库单),商品验收单(入库单)要有超市负责人、商品验收人、采购人、微机录入人、主管会计签字,进货单金额应与微机录入单进金额一致,出纳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单据予以付款并填制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验收单售价合计)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商品进销差价(验收单进销差价合计)
2、商品销售时,根据每日电脑提供的销售统计表及收银员收款统计表同收银员实际交款单核对,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电脑提供的销售统计表)
对电脑提供的收银员收款统计表同收银员实际交款单有差额的,长短宽部分应挂其他应(收)付款借项或贷项。
3、月末根据计算出来的进销差价率计算进销差价,差价计算单要有计算人及复核人签字。
进销差价率=上期进销差价期末余额+本期进销差价发生额X100%
上期库存商品期末余额+本期库存商品发生额
本期进销差价=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进销差价率
根据进销差价计算单作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4、月末主管会计计算税金根据税金计算单(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增值税=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税率
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其他税费计算及会计分录:
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增值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本期增值税*税率
地方教育费=本期增值税*税率
借: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
5、月末按售价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销售金额)
贷:库存商品(本期销售金额)
6、月末结转销售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按扣税后的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7、月末结转成本及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按扣完差价后的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其他业务核算
1、对于房产出租收入、其他收入,根据签定的协议按权责发生制按月入帐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预收帐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预收帐款)——房产出租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出售包装物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入场费收入
2、税金计算及会计分录:
增值税=其他业务收入*税率
房产税=其他业务收入*税率
3、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
月末结转利润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支出
管理费用
盘点
超市应坚持定期盘点制,根据盘点结果生成盘点单,并将盘点单上报公司,盘点单要有理货员、店长、微机录入人、会计、监点人签字。
五各种主要财务指标计算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资产周转率=销售总额/资产平均总额
资产周转次数=计算期天数/资产周转率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毛利率法会计分录?
成本结转会计分录:
主营业务成本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有的话】
贷: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期末: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周转材料
累计折旧(出租固定资产时)
累计摊销(出租无形资产时)
银行存款等
期末: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成本
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结转生产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结转制造费用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合同毛利科目如何结?
首先要说明的是:“工程施工”科目在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应为零,你所说的“合同毛利”对冲后有余额应是核算中出现了差错。 原因是:“工程结算”科目登记的是已结算的合同价款,而“主营业务收入”是按完工进度确认的合同价款,故当项目峻工结算时,这两个科目余额(发生额)应是相等的;同样道理,“主营业务成本”是按完工进度确认的,而完工进度是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来确定的,故这两个科目累计数应该是相等的,我们来看第一个分录: 确认收入时:(假设) 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 这里“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是倒挤出来的,也就是主营业务收入5000-主营业务成本4500得出的,而根据前面我的分析,工程峻工后,“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成本”=4500元,“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5000元,这样做出的对冲分录就应是: 借:工程结算 5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45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00 实际上这笔对冲的分录只是为了会计分录上的平衡关系,工程峻工后把这个项目结平而已,另外“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在最后对冲分录前的余额可反映该工程共发生了多少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在最后对冲分录前的借方或贷方余额则反映该工程赚了多少(借方余额)或是赔了多少(贷方余额),注意我这里说的是与“工程结算”对冲前的余额,对冲后是没有余额的。 综上分析,你“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在峻工结算后有余额一定是工程结算数与确认的收入金额不一致, 或是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与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不一致所导致的,请仔细核对。建议做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借方余额可以冲减该工程的主营业务收入,若是贷方余额可以冲减该工程的主营业务成本。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返点账务处理办法?
返利返点会计处理方法
“返利”是指供应商在定价内的毛利之外按销售量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计付给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利润返还或激励。比如:代理商或经销商除每件按指定价格计算利润0.5元外,每销售1件所代理或经销的商品,供应商计付给其1元,或者按销售额的百分之几计付;返利也可以按每月销售额超额累计比例计付,如每月销售在300万元以上的,除正常毛利外再按销售额的1%计付“返利”。“返利”的实质是销售及其毛利的组成部分,只是间接计算支付而已——如上例,供应商只是先给予0.5元的毛利,待以后再给付1元的利润。
“返利”的给付形式主要有现金、抵减货款和支付商品等。它可以定期给付(如协议规定按月计付、按季计付或按年计付等)和不定期支付(无协议,厂家给付时间不确定)。厂家作为“返利”给付的商品又可能有开增值税票的或无增值税票之分。不同的“返利”给付形式,会计处理方法不同。
“返利”从实质上看属于商品销售,只是给付具有间接性,所以,“返利”应该是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并计缴增值税。但由于其成本已由销售的商品计算结转了,所以它又是纯利润。返利的不同给付方式其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现分别举例介绍如下:
1、定期现金给付。如果双方订立的协议规定“返利”按月计算,在当月末或次月以现金支付汇入代理经销商账户,则代理经销商应根据协议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确认返利。
[例1)某饮料生产商P公司与其经销商S公司签订代理协议
规定,S公司必须按P公司规定售价销售其所生产的饮料,每1件可获取0.5元的正常毛利,另外,P公司于次月计算上月应支付的“返利”每件1元,以现金支付。某月S公司按指定价格40元/件共销售该饮料60000件,毛利30000元,应计“返利”60000元。则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S公司月末在确认该商品销售收入的同时按规定标准计提确认“返利”时
借:应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2400000
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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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款 2051282.05
主营业务收入——返利 51282.0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7435.90
(2)S公司收到“返利”时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2、不定期现金给付。即供应商与代理经销商之间无协议规定“返利”的支付时间,“返利”给付随意性较大。代理经销商收到“返利”带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出于谨慎起见不应对“返利”作账务确认,仅作备查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并计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2]承上例,如果P公司与S公司之间无协议规定“返利”的支付时间,P公司何时给付不能确定,但一般会按上例的标准计算“返利”,其他条件不变。则此种情况的会计处理为:
(1)S公司月末确认本月该商品的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24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款 2051282.0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8717.95
对于本月应计“返利”60000元仅作备查登记,记录其增减变情况。
(2)假设P公司一次性支付了上年1~6月份“返利”的60%共计114000元(转入银行),则S公司应于当月将此确认为当月的销售收入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1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返利 97435.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564.10
3、“返利”抵货款。即经销商在向供应商购货支付货款时,供应商准予其仅按抵完“返利”后货款余额支付。这种形式实际上是以现金定期支付“返利”。
[例3]承例1,如果P公司允许S公司在进货时按扣除“返利”60000元后的余额支付货款,其余条件不变。假设次月S公司向P公司进货117000元(含税)。则有关会计处理为
(1)销售当月确认应收“返利”时
借: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返利 512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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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717.95
(2)进货时
借:库存商品——x饮料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应付账款———P公司 117000
(3)支付货款并结算上月“返利”时
借:应付账款——P公司 117000
贷: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银行存款 57000
4、定期以商品给付。指双方协议规定供应商定期以其商品作为“返利”给付经销代理商。
[例4]承例1,若P公司于次月以其所产商品向S公司给付上月的“返利”60000元,其他条件不变。则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第一种情况,供应商提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售当月确认应收“返利”时的会计分录同例3(1)
(2)收到P公司作为“返利”的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x饮料 51282.0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717.95
贷: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第二种情况,供应商对“返利”商品不提供增值税票,对应的增值税款另行支付
(1)销售当月确认应收“返利”时的会计分录同例3(1);
(2)收到P公司作为“返利”的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x饮料 51282.05
应收账款—P公司(增值税款) 8717.95
贷: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3)收到P公司返还的增值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8717.95
贷:应收账款——P公司(增值税款) 8717.95
(P公司可能若干月份后返还,则S公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种情况,供应商对“返利”商品不提供增值税票,商品按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款不再支付。这种情况下,实际上作为“返利”的商品价值被高估了。对此,收受方(即经销代理商)应于期末对其高估的部分——若无其他因素的影响,即为“返利”商品的增值税额——计提减值准备,以保证资产和损益的真实。其会计处理为:
(1)销售当月确认应收“返利”时的会计分录,同例3(1);
(2)收到P公司作为“返利”的商品时
@小二老师教学资源铺
借:库存商品——x饮料 60000
贷: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3)月末对“返利”商品计提减值准备(假设未发生其他导致减值的因素)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8717.95
贷:存货跌价准备(60000-60000÷1.17) 8717.95
值得注意的是,“返利”不同于奖励,前者属于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是销售毛利的间接给付,属主营业务的范畴;而后者则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范畴,所以,奖励应作为“营业外收入”核算,于实际收到时确认,它也不属于增值税的计征对象。
1、购物满1000返现金200元。2、购物满1000元赠送价值200元商品。分别怎么算毛利、分录怎么做?
2借:现金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800 主营业务收入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