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分公司可以自己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2、分公司给总公司开票可以抵扣吗,开给总公司的发票可以抵扣吗
- 3、分公司是否具备开据增值税发票的权力
- 4、分公司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
- 5、分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6、分公司可以给总公司开票吗
分公司可以自己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法律分析:分公司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可以。小微企业,携带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料,可以去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进行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自行进行开具。
分公司可以开发票。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而且分公司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通常情况,所得税是汇总到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其他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
委托代开 增值税税率 为3%(自09年起不再区分工、商业,一律按照3%征收)的专用发票,但是对方公司只能3%的进项税额,从自己的销项税额中抵扣。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办理了税务登记的非法人单位,也可以申请购买发票,这样如果购一般纳税人资格,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索取专用发票了。
分公司给总公司开票可以抵扣吗,开给总公司的发票可以抵扣吗
1、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分公司的发票就应当分公司入账核算才是的。各自核算绝对不能抵扣他人进项税额,网上申报也没有这功能程序。增值税发票名称也是总公司,当然总公司可以抵扣。但货物在分公司,总公司会计肯定带来麻烦要操作。
2、不可以的。分公司开的发票就应当分公司入账核算,各自核算绝对不能抵扣他人进项税额。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若未申请汇总申报纳税,分公司的进项税额应由分公司进行抵扣,不得由总公司进行抵扣。同时,分公司开具销项发票,对于总公司而言,取得了进项发票,可以作为抵扣的凭证。
4、分公司和总公司双方除了开具发票,一定要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业务的真实合理,必要的合同、付款、发票及其他相关证据一定要保存好。
5、经上级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若未申请汇总申报纳税,分公司的进项税额应由分公司进行抵扣。不得由总公司进行抵扣。
6、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互相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如果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给开具普通发票,而且总公司不能抵扣;也只能给开具普通发票,不存在抵扣问题。
分公司是否具备开据增值税发票的权力
法律分析:分公司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分公司有增值税可以向税务局领购 增值税发票 ,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法律分析:可以开发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可以的。分公司是可以根据分公司自身实现的收入对外独立开具发票的。并不是说分公司实现的收入由总公司给对方开具发票的。分公司是有独立开具发票资格的。他们只有企业所得税方面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情况。
分公司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
1、法律分析:分公司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2、法律分析: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法律分析:可以开发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4、可以的。分公司是可以根据分公司自身实现的收入对外独立开具发票的。并不是说分公司实现的收入由总公司给对方开具发票的。分公司是有独立开具发票资格的。他们只有企业所得税方面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情况。
5、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相关信息查询,分公司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能够向税务局申领发票,并开具。
分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法律分析:可以开发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分公司有增值税可以向税务局领购 增值税发票 ,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法律分析: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可以给总公司开票吗
1、分公司发生业务可以开总公司发票。但是分公司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分公司如果跟总公司有正常业务往来,可以向总公司开票。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3、总分公司如果实际发生了业务,可以互相开发票。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是独立核算的,可以相互开发票,但开发票的时候,要注意按市场公允价格来计算劳务、商品的价值,不能按自己的需要来计算,这交关联交易。
4、法律分析:分公司如果进行独立核算的可以与总公司相互开票。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5、你单位如果非独立核算的话不能收款,不能有银行账号。所有的发票都是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开具发票,总公司和分公司只用往来款项,分公司也不能向总公司采购,不能收发票。
6、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开发票收款不可以。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合同主体的权力是总公司,发票也要由总公司来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