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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企业房产税减免是供热期还是全年
近期,我国北方已进入供暖季。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国家对部分地区的供热企业在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给予税收优惠支持。
三北地区供热免税政策,具体如下: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减免。通过查询《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得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2023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如下: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月度纳税的,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年:增值税月销售10万(季度30万)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注意:此处的季度销售额(特指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是指普票+专票一共不超过30万,其中开具的普票免征增值税,专票是不免的。
年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种,其中,国家级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减免税政策,免征税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税收返还政策,减免税率政策等。
年增值税优惠政策:规模增值税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于小型微利企业而言,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涉及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常见的即征即退。
减征政策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根据相关政策公告,从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月销售额低于150000元(季度销售额低于450000元,包括这一数额)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