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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是否可以预提成本?
1、可以预提。但是不是直接全额按照施工合同的总价进行预提,为了反映真实的成本 应该根据施工合同的的施工进度预提费用。
2、房地产企业“预提费用”是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如银行借款的利息费用、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租金和保险费等。
3、在没有收到发票时,预付账款是不能结转成本的,可以按照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预提开发成本。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房地产开发公司预提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税法规定房地产企业预提费用不得税前扣除。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意思是不允许税前扣除,要参照具体的业务现行税务政策,在未知晓详细政策和规定情况下,不可以自行扣除提款费用。
可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预提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情况主要有:计提的银行贷款利息。预提的后付跨期租赁费用。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弃置费用。房地产企业特定的预提费用。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对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并没有直接、明确和具体的规定,所以,对企业预提的费用只要能够符合税法规定税前扣除的一般原则,就应该可以税前扣除。
...也没有发票,只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预提吗?
1、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在没有收到发票时,预付账款是不能结转成本的,可以按照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预提开发成本。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3、工程预付款可以开发票也可以不开发票。 工程预付款可以不开具发票,一般稍微大型的工程会跟施工方签订合约,里面就有约定货款的支付方式。
4、现在有两个方法供参考,一个是根据合同价-工程预计总成本=工程预计毛利,当然合同价和预计总成本(预算)可以是根据增量调整的。
5、仅凭合同,没有发票,能否做账? 不可以。 合同只是表明你们之间有存在经济业务往来的可能性,只有发票才是你们之间发生经济交易的正规凭据,而且税务、审计等也一定要求用发票才可以入帐,合同是不能做为原始凭证入帐的。
发票未到可以预提成本吗
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需按权责发生制入账,属于当期成本费用的但未取得发票需要预提,待取得发票后再根据发票金额调整。
如果当月的发票还没拿到可以计入成本吗?如果在购入的当月还没有发票,在月底的时候应该计入暂估入库,如果已经验收的购进的商品,但是发票还没收到的,应该在月末的时候合理预估成本,暂估入账。
运输发票未到,正常来说是不可以预提的;但是,如果运费发票金额较大,在未收到的情况下,可以预提挂到其他应付款中,否则,不能真实的反映当期的费用及成本。预提是指企业按规定预先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
法律分析:非必要的不可以将运费在发票没有到之前预提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如果涉及金额大且急,不妨可以将其费用预挂到应付账款中处理。
可以暂估入账,发票回来再红冲暂估,再兰字即可,如果购买就未取得发票,以后也不取得发票,也可以入账。但税法上不承认成本费用,因此这部份转入到成本费用中的原材料需要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剔除去,不允许税前扣除。
账务上可以预提进项成本(按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借:相关成本会计科目(主营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 权责发生制原则又称应计基础或应收应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