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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废发票丢了怎么办
1、作废发票弄丢了怎么处理?发票丢失以后需要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将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名称以及份数向指定的报刊媒介刊登公告申明作废;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
2、发票丢失以后需要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将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名称以及份数向指定的报刊媒介刊登公告申明作废;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
3、作废的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4、如果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重新开具。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作废的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作废发票弄丢了怎么处理?发票丢失以后需要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将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名称以及份数向指定的报刊媒介刊登公告申明作废;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
税务局办理(1)在当地税务局指定的报刊媒介进行刊登公告丢失发票的份数及纳税人的名称,并声明作废。
作废的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发票已作废但找不到了
税务局办理(1)在当地税务局指定的报刊媒介进行刊登公告丢失发票的份数及纳税人的名称,并声明作废。
税务局办理 (1)在当地税务局指定的报刊媒介进行刊登公告丢失发票的份数及纳税人的名称,并声明作废。
按照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发票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证明或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等。
已经作废的发票丢了怎么办
发票丢失以后需要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将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名称以及份数向指定的报刊媒介刊登公告申明作废;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
作废发票弄丢了怎么处理?发票丢失以后需要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将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名称以及份数向指定的报刊媒介刊登公告申明作废;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
作废的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如果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重新开具。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