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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借款视同销售的收入如何确定?
一、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
1.企业无偿提供借款,不论对方是个人还是股东还是其他个人,需要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
2.企业与企业之间,个体工商户与企业之间的的无偿借款,需要视同处理缴纳增值税;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条第三项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注意:
1 .企业之间无偿借款由于没有收入,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2.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
3.企业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二、自然人无偿借款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自然人无偿借款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依据: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十四条针对视同销售服务的范围规定中,自然人无偿提供服务没有被列为视同销售的范围,因此,自然人无偿借给企业资金使用的借贷行为,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贷款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退休前如何办理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如果要认定视同缴费年限,那么首先我们需要先准备好对应的认定资料,一般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必要资料为:
1.
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主要用于确定自己从参加工作开始到实际缴纳社保这个时间段的工龄;
2.
退休人员的户口本原件等证件;
3.
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
4.
其他要求的资料。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即可在退休前2个月(各地政策不同,需对应参考)进行对应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申请。通常来说,满足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人员,在退休前可携带自己的户口本、人事档案等资料前往社保机构领取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进行办理;或者所在单位直接为员工在退休前进行统一办理,社保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对应养老金。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各地都是稍有差异的,因此需要办理的人员,在办理前最好提前
什么是视同销售收入?税收是怎么处理?
视同销售在纳税申报表中按开具发票和未开票分别填列,例如将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应视同销售可以填列在未开票栏。
又如,将自产的产品用于本单位建筑工程,视同销售只计算销项税,不做收入处理,不用填制报表。
在主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 、附表一的“未开具发票”栏数据里反映。 视同销售只需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填列即可,同时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销售额除另有规定外应该按照资产移送时的公允价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