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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会计新手,我想请问一般增值税纳税企业是如何处理进项税抵扣的?请举例说明,谢谢?
例题: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金额86万元,加工结束向委托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加工费和添加辅助材料的含税金额共计46.8万元,该化妆品商贸公司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2)收购免税农产品-批,支付收购价款70万元、运输费用10万元,当月将购回免税农产品的30%用于公司饮食部;
(3)购进其他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20万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10万元(占支付金额的5%),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4)销售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收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由于月末前可将全部货款收回,给所有购货方的销售折扣比例为5%,实际收到金额285万元;
(5)取得化妆品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14.04万元。
(注:当月购销各环节所涉及到的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1)计算该公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计算该公司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1)销项税额
=[46.8÷(1+17%)+300+14.04÷(1+17%)]×17%=59.84(万元)
(2)进项税额
=[(70×13%+10×7%)×(1-30%)+(34+20×7%)×(1-5%)
=6.86+33.63=40.49(万元)
(3)应缴纳增值税=59.84-40.49=19.35(万元)
(二)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增值税实行当期购进扣税法,可能导致当期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大于当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到的增值税额,即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这就是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税法规定: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