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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发票如何处理?四种情况总结全了...
第一种情况:应在年终结账时,在无附件的情况下,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成本、费用。取得发票后,将相应发票作为附件补充至原记账凭证,并在收到发票当期确认进项税(可抵扣的专用发票)。
预付款类 此类跨年发票,为销售方或提供服务方预收款项时,因对方提出需要发票而开具。因为,根据发票的开具规则,在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在预收款时提出开具的发票的要求是合规的。
第二种:是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
跨年发票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由于发票被遗忘而没有及时入账;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报销人员没有及时报销,会计跨年才取得发票;对方上年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没有全额收到而次年才给了发票。
跨年的发票可以报销吗
1、发票跨年度可以报销处理。发票可以跨年度报销,但是不能超过一年。
2、跨年发票可以报销。因企业需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属于上一年度费用需要在上一年度计提,次年取得发票冲销预提。如果未计提的化,金额较小可以在当期直接入账,金额较大的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差错更正。
3、法律分析:可以报销。税务局对跨年发票并不是毫不留情,毕竟实际情况存在那里,特别是一些企业按月报销而不是即时报销的,就肯定会存在跨年费用报销。
跨年度的费用发票可以报销吗
跨年发票可以报销。因企业需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属于上一年度费用需要在上一年度计提,次年取得发票冲销预提。如果未计提的化,金额较小可以在当期直接入账,金额较大的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差错更正。
发票可以跨年报销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和2012年第15号公告解决了纳税人跨年度取得发票的税前扣除问题,预缴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汇算清缴时按税法规定处理,避免了退税的繁琐手续。
企业跨年度取得发票,仍是可以报销的,不过实际操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如果上年度已经确认过对应的分录,只是没取得发票,可以直接将发票贴入进去即可,如果去年没有入账,则需要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入账。
可以,但是需根据金额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果当年发现去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当年费用,但如果金额大的话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费用发票可以跨年度报销,但是不能超过一年。单位的年度间发票可以当年列支,但不得超过1年。例如,2008年10月的发票不能在2009年列支。
行政事业单位跨年度的发票能报销吗?
1、企业跨年度取得发票,仍是可以报销的,不过实际操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如果上年度已经确认过对应的分录,只是没取得发票,可以直接将发票贴入进去即可,如果去年没有入账,则需要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入账。
2、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行政事业单位关于发票的事项,应遵循税务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各单位自己制定到自己的财务制度里。一般便于清账,对账,都会要求职工因公借款回来后在较短的时间内报销,并且严禁跨年报销。
4、单纯从帐务处理来说,跨年度的帐是可以报销的。但从企业经济管理及会计制度的要求来说,有的是可以报的,有的是不允许报销的。
5、发票可以跨年度报销,但是不能超过一年。单位跨年度的发票可以在本年度列支,但是不能超过一年,比如2008年10月份的发票,如果2009年来列支一定是不行的。
发票跨年了还能报销吗
正面回答可以报销,跨年发票可以使用,因企业需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属于上一年度费用需要在上一年度计提,次年取得发票冲销预提。
但是在现实的情况中,发票跨年度报销的问题又是每个企业客观存在的,所以在跨年发票能不能报销的这个问题上,答案当然是“能”。
法律主观:可以报销。 税务局对跨年发票并不是毫不留情,毕竟实际情况存在那里,特别是一些企业按月报销而不是即时报销的,就肯定会存在跨年费用报销。
发票可以跨年报销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和2012年第15号公告解决了纳税人跨年度取得发票的税前扣除问题,预缴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汇算清缴时按税法规定处理,避免了退税的繁琐手续。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税务局对跨年发票并不是毫不留情,毕竟实际情况存在那里,特别是一些企业按月报销而不是即时报销的,就肯定会存在跨年费用报销。
对于企业发票报销时限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以及时作为原则。当月发票当月报销,越及时越好。但由于跨年发票处理需要做纳税调整,所以发票不能跨年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