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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入账一直未收到发票
法律主观:未收到发票不可以确认费用。在发票没有收到的情况下,是不能确认费用的,只能做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账务上继续暂估 拨打供应商的主管税务局电话(12366),投诉供应商 扩展阅读 纳税人发生的成本支出已经暂估入账,在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扣除;在汇算清缴期满后取得合法凭证,准予纳税人在发票开具年度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
等收到发票时,红字冲回暂估,根据发票重新入账(有差异的要进行调整)。至汇算清缴时,尚未取得发票的,做纳税调增处理;待到取得发票年度,再做纳税调减处理。
月底或年底,还未收到进货发票,按照暂估入库,借“存货”,贷“应付账款”。同样道理,次年5月31日前收到发票即可税前扣除,如果到那时还未收到就做纳税调整。
这种情况一般在月底做暂估入库,次月初再将暂估入库的分录冲回来,假如发票还没收到,月底继续暂估入库,次月初冲回。。直至收到发票入账后,就无需再做暂估入库了。
年底还未收到暂估入库的商品发票,怎么处理
未收到发票的话,借:应付账款-暂估,贷:应付账款,没有发票,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的时候纳税调整。
未收到发票商品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是,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
该情况只能继续做暂估入库处理。跨年后,建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依法取得发票,否则的话,牵涉的相关已列支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发生的成本支出已经暂估入账,在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扣除;在汇算清缴期满后取得合法凭证,准予纳税人在发票开具年度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
暂估了成本找不到发票,如何做会计处理
待发票到达后按实际发票列明金额处理。暂估成本账务处理如下:暂估入库借:原材料(暂估金额)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暂估金额)注意:由于未取得增值税发票,因此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暂估的成本汇算清缴调增后账务怎么处理如下:如果没有收到发票,汇算清缴调整成本不用做账目处理,汇算清缴调表不调账。
具体处理方式∶在收到时不管是否有发票,按照正常程序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然后该领用的领用出库,该销售的销售出库,月底正常办理存货的成本结转。
题目意思不能理解,你要梳理一下问题点。通常,暂估商品是指对已验收入库的商品由于发票未到而做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