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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后红砖的增值税率多少?
建筑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的清包工,甲供材的安装工程,营改增以前的老项目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
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增值税按多少征收?
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增值税按11%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老项目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七)建筑服务。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建筑业营改增后,老项目所得税怎么处理。要不要按利润25%征收所得税。还是按收入的2.5%征收?
营改增只是对增值税进行改革,对于所得税没有改革,外出施工的话,也基本上是按照之前外管证的那种施工地先预征一部分,后续回到企业所在地后和其他项目汇总计算利润,按照适用的25或者20或者是10缴纳所得税,施工地预征的所得税可以在企业季度或者年度纳税申报时候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