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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货款对方不退回怎么处理?
关于这个问题,如果预付货款对方不退回,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对方协商解决:首先,您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退款的原因,并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对方联系,并保留好沟通记录。
2. 发送律师函:如果与对方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找一位专业律师,让律师代您向对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尽快退还预付货款。
3. 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拒绝退款,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前,您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预付款的支付记录、交易合同、沟通记录等。
总之,如果对方不退回预付货款,您需要采取合适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预付账款收不回来如何做帐?
收不回来的预付账款,需要做坏账处理。
收不回来的预付账款,账务处理是,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预付账款。
实际确认坏账损失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坏账准备—预付账款,
贷:预付账款—某某单位。
账务处理的主要方法有两种:
一是直接把预付账款的金额凭借一条借据记入应收账款损失,应付账款支付款或应付账款支出款的贷方;
二是根据经营成本原则,将损失金额转入相应的经营成本项目,如:销售费用。 此外还应该全面分析有关原因,以及谨慎控制未来业务活动,防范此类情况的发生。确保预付款的安全回收。
拓展知识: 财务处理包括帐务处理、报账处理、凭证处理、决算处理和结转处理等,是指对企业财务业务各种凭证和账户进行核算和计算,以便于获取企业各种财务报表的过程。采用财务处理的要点,是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将企业的经济业务各种凭证和账户进行核算、计算,以便获得所需的经济信息,形成各种财务报表的结果,从而对企业实现有效财务管理和决策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如何处理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账款问题?
一、对长期挂账大额欠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时,企业同时应该准备下列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帐务处理: 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记入“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二、应收账款超过二年未收回的,可能无法收回,应尽早做处理。
应收账款逾期超过两年以上,可能无法收回,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予以支持。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超过诉讼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所以企业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应随时对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检查,对没有经济往来,且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应进行账务处理,对这类应收账款应通过书面催收。让对方签字盖章确认,一定要表明是催收。只要对方重新承诺还款日,即是“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诉讼时效即可重新起算。口头催收不能让诉讼时效中断。必须白纸黑字。
行政事业单位外借款无法收回时,账务如何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可以借款给个人。 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 借用公款是指省直机关及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及特殊需要临时在本单位财务部门借取的款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本单位临时借调、雇用人员和外单位人员借用公款。
第五条 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必须填写借款单,列明借款用途、数额和计划还款时间,经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第六条 借款人员应在公务办结后10日内,凭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及时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结算手续,核销借款;其他特殊需要借款,要按照计划还款时间及时归还。
借用公款要逐笔结清,凡以前借款未结清的,一律不得再行借款。扩展资料:
职工借款主要用于单位购置零星办公用品;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会议费;预交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公用及人员支出等。 注意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限额领取备用金。
单位报账会计只能在定额内领取备用金。
单位备用金的定额由财政部门根据单位综合预算指标、工作性质和业务量的大小核定。
(二)单位职工借款应先从报账会计备用金中支付,备用金不足支付的,由报账会计到财政部门办理借款业务。
(三)非本单位职工原则上不予借款。
扣除预付款的会计分录?
首先,预付账款后,其账务处理如下:
1、预付货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货物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预付账款
3、补付货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4、回多余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
对于冲销预付账款后的账务处理,则是这样做:
1、如果实际入库原材料金额小于预付账款,需要做以下两笔分录
借:原材料
贷:预付账款
借:银行存款 收回多付出的预付账款、
贷:预付账款
2、如果实际入库原材料金额大于预付账款,需要做以下两笔分录
借:原材料
贷:预付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应补付少支付的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