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公司到外地做工程如何缴税?_外地企业如何在本地纳税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公司到外地做工程如何缴税?2.外地企业如何在本地纳税
3.向异地分公司调拨产品如何缴纳增值税
公司到外地做工程如何缴税?
按照时间长短分两种情况:
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回公司所在地缴税。
在外地经营超过180天,需要到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
《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第三条的规定,对外来经营的纳税人(包括超过180天的),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据此对于未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采用由机构所在地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经证》),经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后,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工程款发票并申报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若施工企业在工程所在地设立二级分支机构,则要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含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所以,施工企业在建筑劳务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并不是一个税务机关临时管理对象。工程发生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有效证明,接受当地税务机关税务管理。
外地企业如何在本地纳税
一、正面回答
企业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必须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管理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对于增值税应当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分析详情
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核算缴纳,这个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从财政上考虑,总分公司财政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分公司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后,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向异地分公司调拨产品如何缴纳增值税
法律主观: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所属的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69纳税。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向异地分公司调拨产品如何缴纳增值税
要缴税的.
企业异地调拨商品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同时计缴税金,可以先按成本或加10%计税(具体可以和税务局沟通)
借:应收账款-税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实际销售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同时冲减已计缴的销项税金
借:应收账款-税金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红字.
由总公司调拨商品给分公司,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论是否与总公司在统一县市,总公司都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同一县市,由总公司调拨商品给分公司,总公司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由总公司调拨商品给分公司,总公司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异地设立的分公司增值税及所得税如何缴纳?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必须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管理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在总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点成立分公司的,按照税种的不同,对该税种的征收方式、征收地点也有所不同.如对于增值税来说,则应当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公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上文讲述了向异地分公司调拨产品如何缴纳增值税.异地分公司按实际发生的业务,视同两个独立的公司处理账务,增值税也同理,我们按照以上要求操作就可以了,我们经常会碰到,小编觉得大家需要理解,希望本文能给你带来帮助,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非常感谢你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