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进项税转出按年计算_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进项税转出按年计算2.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算?
3.进项税额转出计算
4.如何按月按比例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转出按年计算
法律主观: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 增值税税率 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除以(1减抵扣率)乘以抵扣率计算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算?
法律主观: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 增值税税率 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除以(1减抵扣率)乘以抵扣率计算转出。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1,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依据税法的规定,虽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经在采购业务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出现税法规定的情形不允许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抵扣的进项税额,前期已经抵扣的,本期出现税法规定情况时,也应当转出其已抵扣金额,增加本期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2,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3)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其中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
(4)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
(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6)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如何按月按比例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什么是进项税额的转出:指原以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但因用途发生变化,用于非增值税项目了不能抵扣,故应将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包括下列情况:
1.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固定资产基建工程。
2.用于免税项目。
3.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4.发生非正常损失。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本月应纳税额=销项金额(不含税)*税负率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项金额*0.17
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本月应纳税额如果你是零售业,你拿到多少税票,那么进项税额就是多少,然后用你的本月销售算出销项税额,然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就是本月应缴的增值税额,进项比销项少,差额就是应缴的增值税,进项比销项大,只抵掉相等的金额,本月不用缴纳增值税,多余的留抵下月。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如果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有三种计算方法:
现行政策规定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
2. 按产量法计算转出进项税额。
3. 按成本法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计算方法不同,导致计算转出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差异较大。因此,企业应根据产品附加值、重量、质量等合理选择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