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进项税额的抵扣怎么计算_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进项税额的抵扣怎么计算2.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3.进项税额怎么算?
4.差旅费账务及税务处理,哪些不得抵扣增值税,税前如何扣除?
进项税额的抵扣怎么计算
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
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所谓进项税和销项税是指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税。增值税是国家就增值额征的一种税。允许抵扣的增值税额,在你当月已经进入了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它与本月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相抵减,如果销项大于进项,则交税。如果进项大于销项,则留抵。留抵的税额结转到下个月继续抵扣。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老板买车,怎么买节税又省钱?
张老板计划购买一辆70万的车,现在有三种购买方式:
1、从公司借款70万购买(不归还);2、通过当月发放工资70万购买;3、以公司名义购买。
3种购买方式税费分析如下:
1、从公司借款70万购买(不归还)
个人所得税:股东从公司借款不归还,视同分红,需要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缴纳个税;个人所得税金额为:70万*20%=14万。
企业所得税:该借款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个人名义买车,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通过发放工资方式
个人所得税:当月发放工资70万,适用的工资薪金税率是45%预计产生个税30万。
企业所得税:该70万工资可以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个人名义买车,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以公司名义购买
个人所得税:不涉及。
企业所得税:可以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0万/1.13*0.13=8万,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金额为70/1.13*0.25=15.49万元相当于花了47万,买了个70万元的车,且车辆的加油费、修理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提示:
1、以公司名义买车,几年后可以低价出售给老板,可以解决老板希望车辆落户在自己名下的问题。
2、如果老板已经自己出钱买车了,可以2年后低价出售给公司。个人出售一手车,不用交增值税,不用交个税。可以将买车款从公司转给老板个人,车辆折引旧可以在税前列支。
3、老板自己出钱买车,也可以将车辆出租给公司。但是需要签订租车合同,并去税局代开租赁发票该租赁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车辆的加油修理费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话,容易产生税务风。
进项税额怎么算?
法律分析:一、取得不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全部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通常情况下,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先认证抵扣,然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会计分录处理方法如下:
货物在购进或储存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非正常财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部分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处理上,应作转出处理。一般的做法是: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查明原因后,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等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差旅费账务及税务处理,哪些不得抵扣增值税,税前如何扣除?
进项税指的是进购货物时所产生的税金。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1+税率)。
抵扣范围: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得抵扣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它有关事项的;
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
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2、其它非正常损失。
(七)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中国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自取得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认证的(开票日期为2017年7月1日以后的,认证期限为开票之日起360日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经过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其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九)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十)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
上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若企业在购进时已结转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一经查实,一律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因此,对于进项税额在计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进项税额怎么算?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市内交通费,那么不同部门员工差旅费账务上应如何处理,哪些差旅费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哪些又不得抵扣增值税,差旅费涉及的员工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呢?
差旅费账务处理
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销售或营销部门员工为销售产品、市场推广等发生的差旅费计入“销售费用——差旅费”;研发部门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计入“研发支出——差旅费”;员工为宣传产品或推广产品而发生的出差费用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企业董事会成员因行驶董事职责而发生的出差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董事会经费”;企业为客户承担的出差费用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企业邀请外部专家来本公司培训承担的出差费用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基建人员为施工建设而发生的出差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总的原则为本单位人员出差发生的差旅费支出,根据员工所在部门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承担的非本单位人员来本单位出差期间的费用,比如客户、外聘专家等,不得计入二级科目“差旅费”,而应根据外来人员来我公司目的,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哪些差旅费准予抵扣进项,哪些不得抵扣进项
1、交通费 准予抵扣情形: 纳税人取得的交通费专用发票可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直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认证抵扣即可。 取得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国内旅客运输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需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无需勾选认证,可抵扣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需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需计算抵扣进项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不得抵扣情形: 发票限制,普通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仅限取得的是电子普通发票,取得的是纸质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用途限制,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以及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员工范围限制,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接收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企业报销的外单位员工差旅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运输区域限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特别注意购进的国际航空运输服务)。 2、住宿费 出差过程中,取得的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准予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直接勾选认证抵扣即可。 需要注意,属于集体福利的,比如报销的员工旅游、探亲等情况下的住宿费,属于个人消费的,比如股东、老板个人非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住宿费,企业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编制人员出差发生的住宿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已经认证抵扣的,也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3、餐饮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员工出差期间就餐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实务中,餐饮公司一般开具的普通发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准予据实税前扣除,这里差旅费支出仅只本单位员工或本单位接收的劳务派遣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并不包括企业承担的外单位员工(比如客户企业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 进行区分的话,账务上二级科目计入“差旅费”的,准予据实税前扣除;企业承担的外单位客户出差期间费用是计入到“业务招待费”,按照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且不得超过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5‰)进行税前扣除;账务上计入“工会经费”的,则按照工会经费的扣除标准(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进进行税前扣除,计入“业务宣传费”则按照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一般企业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以上标准的,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进行税前扣除)进行税前扣除。 账务上计入“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的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需要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差旅费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年89号)文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收入性质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这里的差旅费津贴以及误餐补助需要公司有明确的财务制度规定。如果企业以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名义发放实属于工资薪金的,则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所以具体标准建议参考当地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要太高的离谱。 单位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的,即实报实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的交通费、餐费补贴,则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