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会计分录如何做?_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都需要什么程序?要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会计分录如何做?2.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都需要什么程序?要
3.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分录怎么写
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会计分录如何做?
借:银行存款 100000元
贷:实收资本100000元
收到投资:
借:固定资产、银行存款等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转增:
借: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
减少注册资本: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会计上应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在会计上应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这里要注意的是,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均属所有者权益,转为实收资本时,如为独资企业比较简单,直接结转即可;如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应按原投资者所持股份同比例增加各股东的股权,股份公司具体可以采取发放新股的办法。
所有者投入
企业应在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都需要什么程序?要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问题描述:
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账务如何处理,请帮帮忙!还有增发新股的账务处理,向股东支付已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的账务处理,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账务处理,它们都该怎么做,我是一头雾水,一点也不明白。谢谢!!!
解析:
新设“股权分置流通权”及“应付权证”科目
财政部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企业应新设“股权分置流通权”和“应付权证”科目,分别核算其取得的流通权及发行权证的价值。
《规定》要求,企业取得的流通权,平时不进行结转,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企业出售取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时,按实收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出售股份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 “投资收益”。同时,还要按应结转的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借记“投资收益”,贷记“股权分置流通权”。
《规定》还要求,企业应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资产项目内单列“股权分置流通权”项目反映;应在流动负债项目内单列“应付权证”项目反映。此外,对于以承诺方式或发行权证方式取得的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说明承诺的具体内容;对于发行的认购权证或认沽权证,也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发行的具体内容。
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等相关文件,现就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以下简称“企业”)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设置及支付对价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股权分置流通权”和“应付权证”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以各种方式支付对价取得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权(以下简称流通权)和企业为取得流通权而发行权证的价值。
(一)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流通权企业根据经批准的股权分置方案,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的流通权,应当按照所支付的金额,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以送股或缩股方式取得的流通权企业根据经批准的股权分置方案,以送股或缩股的方式取得的流通权,以成本法核算该项长期投资的,应当按照送股或缩股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以权益法核算该项长期投资的,在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时应当按比例贷记相关明细科目(下同)。
(三)以发行认购权证方式取得的流通权
1、将认购权证直接送给流通股股东的。
企业根据经批准的股权分置方案,通过发行认购权证直接送给流通股股东方式取得的流通权,发行的认购权证在相关备查登记簿中予以登记。
认购权证持有人行使认购权向企业购买股份时,企业应按照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行权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额,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按照减少股份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认购权证持有人行使认购权,要求以现金结算行权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的,企业应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备查登记簿中应同时注销相关认购权证的记录。
2、将认购权证以一定价格出售给流通股股东的。
企业根据经批准的股权分置方案,以一定价格发行认购权证方式取得的流通权,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权证”科目。
认购权证持有人行使认购权向企业购买股份时,企业应按照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行权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额,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按照行权部分对应全部发行权证的比例计算的金额,借记“应付权证”科目,按照减少股份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认购权证持有人行使认购权,要求以现金结算行权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的,应按照行权部分对应全部发行权证的比例计算的金额,借记“应付权证”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
认购权证存续期满,“应付权证”科目的余额应首先冲减“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的余额冲减至零后,“应付权证”科目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四)以发行认沽权证方式取得的流通权
1、将认沽权证直接送给流通股股东的。
企业根据经批准的股权分置方案,通过发行认沽权证直接送给流通股股东的方式取得的流通权,发行的认沽权证在相关备查登记簿中予以登记。
认沽权证持有人行使出售权将股份出售给企业时,企业应按行权价高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额,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按照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或“短期投资”科目。
认沽权证持有人行使出售权,要求以现金结算行权价高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的,企业应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备查登记簿中应同时注销相关认沽权证的记录。
2、将认沽权证以一定价格出售给流通股股东的。
企业根据经批准的股权分置方案,以一定价格发行认沽权证方式取得的流通权,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权证”科目。
认沽权证持有人行使出售权将股份出售给企业时,企业应按行权价高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额,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按照行权部分对应全部发行权证的比例计算的金额,借记“应付权证”科目,按照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或“短期投资”科目。
认沽权证持有人行使出售权,要求以现金结算行权价高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的,应按照行权部分对应全部发行权证的比例计算的金额,借记“应付权证”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
认沽权证存续期满,“应付权证”科目的余额应首先冲减“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的余额冲减至零后,“应付权证”科目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五)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或派发股票股利形成的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的方式取得的流通权企业根据经过批准的股权分置方案,将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或派发股票股利形成的股份中非流通股股东分得的部分,送给流通股东,应首先按照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或派发股票股利进行会计处理。然后,企业比照本规定第(二)款的规定对向流通股股东赠送股份进行会计处理。
(六)以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豁免上市公司债务、替上市公司承担债务的方式取得的流通权企业根据经过批准的股权分置方案,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豁免上市公司债务、替上市公司承担债务的,应按照注入资产、豁免债务、承担债务的账面价值,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贷记相关资产或负债科目。
(七)以承诺方式取得的流通权企业根据股权分置方案,以承诺的方式,取得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只在相关备查簿中予以登记,待承诺实现时再按照本规定的原则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二、取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份出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的流通权,平时不进行结转,一般也不计提减值准备,待取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出售时,再按出售的部分按比例予以结转。企业出售取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时,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股份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 “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应结转的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
三、财务报表的列报企业应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资产项目内单列“股权分置流通权”项目反映;应在流动负债项目内单列“应付权证”项目反映。对于以承诺方式或发行权证方式取得的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说明承诺的具体内容;对于发行的认购权证或认沽权证,也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发行的认购权证或认沽权证的具体内容。
简评:股改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的确定还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没有财政部的这个文件,大股东在支付对价后如何在帐务上处理资产的确无章可寻,尤其是股改后,由于大股东的持有股份变成了可流通的,关于这样的股权如何记帐也一并明确也是很有必要的。并进而说明股改后大股东承诺多分红是多么地可笑,以这样的帐务处理方式,大股东比流通股东还要喜欢分红,反过来也说明股改改的就是要大小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大股东要多分红也成为了承诺,好像红利是他给的。
此外,股改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的确定,对于加速股改进程是有积极作用的,一些地方的观望犹疑也会有所改观,而更重要的是关于资产处理的明确,无疑将跨越净资产的羁绊,也会使得什么国有资产流矢的鬼话见鬼去吧!(中国股市没有资产流失只有掠夺)但我们也看到派发权证如何处理的内容,以此推断,权证还是要大发特发的,权证横行,本就没有多少投资价值的中国股市,还会有多少人重视价值投资。股改把价值投资打到深渊,不知还有没有改的必要。加速股改的政策该醒醒了,投资者不会欢迎只是为了流通权,为了恢复圈钱功能的股改的。玩弄市场的结果是被市场所报复。从2001年报复到现在,难道还不够吗?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分录怎么写
如是国有公司或者国有控股公司,需要国资委或者代行股东职责的其他机构审批同意后,召开股东大会以法定程序表决通过。如果是非国有公司或国有参股公司,只需要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即可。
相关机构审批或股东大会通过后,应持验资报告、修改公司章程、提交工商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向原登记的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
(1)资本公积:并不是所有资本公积的来源项目都可用于转增实收资本的,有些资本公积项目不能用于转增实收资本。不能用于转增资本的项目有:“接受捐赠资产准备”、“资产评估增值准备”、“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准备”、“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准备”、“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等。这些项目属于所有者权益中的准备项目,是未实现的资本公积,因此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
贷:股本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是企业将提取的盈余公积转为股本的过程。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两种。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司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一部分利润,提取比例由企业内部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