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计算_进项税如何结转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增值税纳税申报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计算2.进项税如何结转
3.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算
4.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5.进项转出需要怎么计算?
增值税纳税申报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计算
增值税纳税申报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计算
进项税的转出是:经过税务部门核实进项税发票后,会计作如下分录: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依据税法的规定,虽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经在采购业务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出现税法规定的情形不允许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抵扣的进项税额,前期已经抵扣的,本期出现税法规定情况时,也应当转出其已抵扣金额,增加本期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的会计分录如何填写?
增值税账务处理
发生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购进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借: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如果当月有进项税额转出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应付福利费等)
贷: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月末结转
月末,增值税经计算为应交的,即:余额在贷方(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次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增值税经计算为多交的,则: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收到退库时(抵减以后期间应交增值税的,无需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月末,增值税经计算为期末留抵税额的(余额在借方),暂时就不用缴税了,也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待以后实现销项税额大于留抵数时(也就是以后月份)再纳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计算?整体上来说,其实大部分的学员看完上文资料后对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转出计算和账务处理应该都是有所了解的.相关的账务分录资料则是可以将其做应交税费的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处理.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可以免费学习的.
进项税如何结转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后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算
1.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月末是无需结转.
只有到年末的时候要注意。
2.
年结:看12月份增值税是应交还是留底。
3.
应交:将未交增值税转出后,再将销项税、进项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互转,结果是转平,除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第二年缴纳。
4.
留底:将销项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转至进项税,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有借方余额,就是留底金额,为第二年的年初未抵扣数。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1,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依据税法的规定,虽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经在采购业务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出现税法规定的情形不允许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抵扣的进项税额,前期已经抵扣的,本期出现税法规定情况时,也应当转出其已抵扣金额,增加本期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2,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3)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其中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
(4)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
(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6)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进项转出需要怎么计算?
进项税指的是进购货物时所产生的税金。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1+税率)。
抵扣范围: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得抵扣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它有关事项的;
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
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2、其它非正常损失。
(七)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中国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自取得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认证的(开票日期为2017年7月1日以后的,认证期限为开票之日起360日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经过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其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九)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十)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
上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若企业在购进时已结转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一经查实,一律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因此,对于进项税额在计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慎游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3)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其中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4)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6)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