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教育培训业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_民办学校要交哪些税?有哪些免税政策?|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教育培训业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2.民办学校要交哪些税?有哪些免税政策?|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
3.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能免征营业税吗
教育培训业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增值税方面,在"营改增"税收政策中,应税服务指的是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而教育培训不属"营改增"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仍应按原来规定交营业税,但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教育培训机构如果是营利性的,其所得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非营利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民办学校要交哪些税?有哪些免税政策?|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
① 单位支付培训费该缴税吗
单位支付培训费该缴税需要缴税。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会涉及缴纳的税回费有教答育经费,管理费用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缴税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集体或个人收入按照一定的比率的把一部分所得收入缴纳给国家。
② 培训费收入纳税问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不可使用“非经营性收据”。对于营利性事业单位的服务收入,应开具服务业收入发票,交营业税。
③ 需要在税务部门开具培训费发票,税率是多少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培训业务属于其他文化业,营业税适用税率3%。
地税可以代开培训费发票。
1、营业税税率5%。按开票金额的5%计算。
2、城建税:按营业税计算。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城建税税率。
城建税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计算。
应交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根据1993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1993]149号发布《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其他文化业,是指经营上列活动以外的文化活动的业务。
如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文化体育业按3%缴纳营业税,其他税费(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等 )按当地规定确定。
(3)培训费如何缴税扩展阅读: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④ 驾校收培训费附收其他费用如何缴税
驾校收培训费和其他企业一样。
培训收取的培训费应该按服务业缴纳5%营业税。
营业税中的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具体包括:
代理业:是指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进出口的业务。
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
其他代理业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
金融经纪业、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业务,不按本税目缴税。
旅店业:是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
饭馆、餐厅及其饮食服务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步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提供的服务,按“娱乐业”税目缴税。
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仓储业: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所、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融资租赁,不按本税目缴税。
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幻灯、路牌、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和业务。
其他服务业: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服务业务。如: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雀写、打字、携刻、计算、测试、试验、录音、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包、咨询等。
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缴纳
⑤ 企业进行培训收取的培训费如何缴税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主营软件产品销售,除产品销售外每年也会不定期组织用户或代理商进行产品、技术培训,收取一定的培训费。请问我公司取得的培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如果您公司是在产品交付使用之后不定期组织用户或代理商进行产品技术培训,您公司收取的培训费可以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⑥ 公司收到的培训费和赞助费怎么交税
收到的培训费应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赞助费作营业外收入,先留着,到季末或年底再上交企业所得税.
⑦ 培训费的税率是多少
培训属于现代服务业,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文件规定,培训费发票的增值税税率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提供培训服务的,适用征收率为3%。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7)培训费如何缴税扩展阅读: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0%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
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 *** 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⑧ 讲课费如何交税
讲课费属于劳务费。
税率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 。
3、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4、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
5、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6、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8)培训费如何缴税扩展阅读:
外请专家的讲课费入账需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专家来自培训机构,可以直接请他提供发票,作为培训费入账报销;
2、专家以个人形式讲课,可以通过劳务费支付,入账报销;
3、可以临时工资形式入账报销。
4、外请专家讲课费的标准在2017年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以单个学时来计算,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一般不超过1500元。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能免征营业税吗
民办学校除了学费、住宿费外,还有许多杂七杂八的收费,那么这些众多的收费都会涉及哪些税收?有什么免税政策吗?
问:
我们是一家私立学校,类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生教育等业务。学校的主要收入如下: 1) 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和考试报名费等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等; 2) 向部分同学收取赞助费、择校费等,还有,对于艺术和体育生,还另外收取5000元不等的培训费用。 3) 在学校的食堂、学生宿舍等处均设有超市、书店、文具店和蛋糕店等经营场所,这些经营场所均是学校出租给相关个人经营,学校定期收取租金。 请问:对于以上收入,我们学校需要交哪些税费?怎么开具发票或收据之类?有哪些免税政策符合我们学校要求?高级会计师徐芳女士回答道:
一、对于以上收入,我们学校需要交哪些税费?
(一)增值税
一是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和考试报名费等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等免征增值税; 二是向部分同学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对于艺术和体育生收取的培训费用及向经营场所收取的租金等均需要纳入增值税应税收入缴纳增值税。 在征税方式上,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二)增值税的附加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就是附加税,是对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税上税。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计算公式为计税依据和税率的乘积。城建税的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主要分为三档:市区为7%,县城和镇为5%,乡村为1%,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纳消费税)×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具体计算公式同城建税。(三)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自用的房产、土地,不论是“企业办”的,还是“非企业办”的,只要属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均应当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因为公办学校是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相应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也应当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但对营利性民办学校(企业办的除外)自用的房产、土地,应当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除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民办学校学费收入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 注意是免征,并未将学费作为免税收入。不论公办学校收取的学费,还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的学费,均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也应当比照公办学校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的学费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五)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六)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二、怎么开具发票或收据?
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出具票据,否则收费行为存在违规风险。学校既有免税收费又有应税收费项目,在收取这些费用时,应区分不同的项目出具不同的票据。 针对学校收取应税项目时,应使用税务发票。如向部分学生收取的择校费。此外,对于艺术和体育生,学校还另外收取的培训费用,向超市、书店、文具店和蛋糕店等经营场所收取的租金等。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如学费、住宿费、课本费等,应开具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收据》。三、学校的免税政策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民办学校可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增值税方面,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和考试报名费等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等均免征增值税;
二是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作为非营利组织,经税务机关认定后,其所取得的捐赠和财政补助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学校自用的房产、土地,可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是契税方面,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
五是耕地占用税方面,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后记:基于学校享受的各种税收政策,提示学校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应将免征增值税的收费与其他的各项收费分别核算,如不分别核算,将存在不能免于征税的风险。 上述会计师徐芳女士的回答仅代表个人观点。《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1款第4项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第2款规定:上述所称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所以,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能享受“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等同于民办学校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成人考试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培训机构,但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在此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条的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第46条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款规定: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所以,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资格的公益性民办学校,不属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可以享受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案例:某区艺术学院老师自办舞蹈学校,招收学生进行专业舞蹈表演的培训。该老师认为自己属于民办学校,应享受教育劳务免税的政策,故前往区地税局申请办理营业税减免税备案手续。经税务人员调查核实,该舞蹈学校面向社会青年招生,学费昂贵,无颁发学历的资质,属于营利性的民办培训机构,属于非学历教育,并不属于公益性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学校,所以不能享受教育劳务免税政策,应正常缴纳营业税。
可享受免税的教育劳务的具体范围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文)的规定: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收入。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收。所以,即使是具备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也并非所有收入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凡超过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也应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