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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监理企业在异地的工程怎么样开发票?
异地发票在工程所在地先预缴当期总收入的2%,剩下的增值税在单位注册地税务局缴纳
建筑业跨区域开票怎么开啊?
现在建筑业跨区域开票可以在网上申请办理,过去是要外出经营许可证,现在不用了,小规模的企业可以直接去当地税务局代理开票,对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跨省开票新规定?
异地是不可以开发票的。因为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同时也是一种以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算依据的税收方式,国务院税务部门也明确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发票仅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同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也不能使用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付款方是写异地的,但工程是本地的,这样可以在本地开票吗?
你公司在外地施工,应该在施工地(外地)税务局开发票,并交纳税金是对的,回本地就不用再交了。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明确: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是指办理具体涉税事项的税务机关,依照设置权限的规定,具体涉税事项应由哪级办理的,哪级税务机关就是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累计不超过180天,且合法取得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外管证》的,除企业所得税回其机构所在地缴纳外,其他应缴纳的地方税收应在经营地缴纳(从事交通运输业的除外);没有合法取得《外管证》的,或者在同一地累计经营超过180天的,纳税人应缴纳的全部地方税收应在经营地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