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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成本犯法吗?
虚列成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故意混淆成本费用核算的界限,虚增成本费用的舞弊行为。
这种行为属于偷逃税款行为,税务局的处理手段会从补税同时补交滞纳金,到罚款,到民事诉讼,到刑事诉讼,坐牢是肯定的。
企业违法要由违法事件的责任人来承担,除了企业本身要承担民事责任(经济触发、赔偿、停业)之外,策划、指挥、指使、参与的相关人等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承担的责任有大小,判的轻重根据角色来,如果仅仅是被老板逼的被动而为,那么在有证据的前提下,会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生产成本结转错了,怎么办啊?
丁字账的余额为零,既不在借方也不在贷方,称之为平。
先看几个工业企业日常分录(不考虑增值税):
购进材料时:
借:原材料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全部生产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1000
贷:原材料1000
如没有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则,产品生产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1000
贷:生产成本1000
产品全部销售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
贷:库存商品1000
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1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000
借:本年利润1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
举的这几个分录,从头开始分析一下。
先购进原材料时借方入账1000,在领用时贷原材料1000,很明显这时原材料的余额为0,即原材料账已经平了,那这原材料的1000到哪去了呢?当然是转入生产成本的借方去了。接下来产品入库时贷生产成本1000,生产成本原是借方1000,又贷1000,此时生产成本余额为0,平了,那原来生产成本的1000到哪去了呢?当然是转入到库存商品的借方去了。
余下的不再赘述,总之,我们追踪一下原材料当初入账的1000的脉络:这1000由原材料结平后计入生产成本,生产成本结平后转入库存商品,库存商品结平后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结平后转入本年利润、本年利润结平后转入到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总结一下:很明显结转中的结是指结平、或者说就是余额结成0;转是指转入、转出,转到别的地方去。再直白一点来说结转就是金额从一个科目转到另一个科目当中去,这就是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