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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了费用但没有发票,该如何报销呢?
首先是应该遵守的是“法律”,遵守税收要求。这不取决于我们个人的意愿,也不取决于个别公司的具体情况。会计师必须站在企业的角度,维护企业的利益,为之奋斗。商业声明听起来很合理,但实际上没有意义。贵公司遇到的问题,其他公司也会遇到。只要其他公司可以标准化他们的运营,你也应该可以。
其次切勿替票报销。很多公司遇到这种情况,都会用机票报销,也就是用A发票报销B费用。首先声明,这个方法是非法的,非法的。会计师不能提议或纵容这样的操作。费用报销应尽量做到“四个统一”,即分录一致、会计汇总一致、审批单据一致、发票记录一致。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会计更加规范,另一方面可以规避税收风险。会计师应该坚持一点:只认发票,不听解释。
再者负责人应提供报销发票。如无法提供发票,公司确认成本,可暂估成本入账,但提供相应说明作为证据。预计应入账的费用在报税时进行调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不能证明该费用确实发生,并且确定其他应收款不能收回的,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当然,坏账准备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另外注意会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根据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情况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限的原则。凡是当期已经收到、发生或应承担的费用,无论是否收到或支付,均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处理;相反,任何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是当期收到或支付的款项,也不应视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没有发票医疗费怎么报销呢?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报销没有发票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报销没有发票的处理如下:可以找到发票的源头,然后说明缘由,进行开具发票,然后再进行报销;也可以向财务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很多公司是可以根据实际进行报销的;或者可以通过自己的找领导,开具没有发票的证明,然后到财务进行报销。发票报销流程:(1)取得合法凭证对原始票据的要求。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发票上必须有单位名 称且无误。特殊情况:收据(财政票据除外)及白条必须有厂长或副总于相应票据注明签字方予报销。撕票:当事人必须于票面注明车号车牌、起止时间和地点 (市内短途除外),并经厂长、总监或副总核准签字方予 报销。 罚款单据:公务中因个人原因违章的罚款单据不予报销。(2) 粘贴原始凭证由报销人整齐的自行粘贴在A4纸上或报销粘贴单上, 按交通票据、住宿票、招待票、通信票等不同类别和不同金 额,分门别类进行粘贴,不能混合粘贴。(3) 填写报销单按着原始凭证发生的交易时间分类详细填写,并编号。(4) 批准 报销单必须经过上级领导人员批准。(5)复核 领导批准后,财务人员还需要对单据、报销标准进行复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没有发票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1)由责任人提供发票来报销,如果提供不了发票,公司认可这笔费用的,可以对费用暂估入账,但要提供相应说明作为证据。暂估入账的费用在纳税申报时要做调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2)如果无法证明费用真实发生了,其他应收款又确定收不回来,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当然坏账准备同样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有关发票的概念:没有发票能不能报销;费用能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俩个概念是不一样的。费用发生了且能提供佐证的,有没有发票没关系,会计都应将之作为费用处理。税务要求更严格,不仅要求费用必须真实发生,还需要提供发票做佐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