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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验旧怎么操作?
一、发票验旧
发票验旧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发票的使用人员,要想领用购买新的发票,必须先将原来已经领购,并且已经使用完毕的发票存根,交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在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企业才能领购新的发票。对于发票验旧,一般财务人员会采用两种方法进行。
二、现场验旧
所谓的现场验旧,就是指发票使用人员带着原先领用并且使用过的旧发票,到当地主管税务机构的办公大厅,让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处理,一般发票出售窗口会处理这种业务。但是去税务局进行发票验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先已经领购,并且已经使用过的发票存根;
2.《纳税人发票交旧、验旧申请表》。
一般情况下,这两样材料是必须具备的。具体需要的其他材料,可以根据当地税务机构规定进行相应的准备。
三、网上验旧
随着税务制度的不断发展进步,以及电子发票的不断普及,全面实现网上发票验旧,已成为一种必然。而且网上发票验旧相对来说更为简单便捷,那么具体怎么操作呢?
首先登陆当地的税务官网,输入密码账号后进行登录。然后选择发票管理中的发票验旧选项,准确的选填发票代码,发票种类以及发票的起止号。填写无误后点击查询,会出现需要验旧的发票。最后点击提交验旧,很快就会有“发票开具信息验旧成功”的消息提示,此刻就说明已开具的发票验旧成功了。
四、验旧其他事宜
在验旧过程中,不是所有的事都可以顺利进行的,难免会有特殊情况发生。例如已经开具且作废的发票,同样需要进行验旧处理。但是财务人员需要注意,作废发票在税务机构就行验旧时,需要提供该发票的全部联次。在网上验旧的话,则需要点击“非正常填开验旧数据录入”,进入非正常填开数据录入界面进行相应的处理。
红字发票验旧要怎么操作?
发票验旧就是税务机关对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进行查验,检查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规定。但凡纳税人需要再次领用新发票之前,都需要验旧前一次已经开过的发票。纳税人应当将已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通过电子或纸质方式,报送税务机关查验。
1、电子税务局验旧: [办税桌面] - [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 - [发票验旧缴销] - [发票验(交)旧]或直接在搜索栏搜索“发票验(交)旧”;选择发票类型;填写申请表;点击[结]按钮,关闭该界面。提交的申请表可在首页[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进行查看。
2、办税服务厅验旧:纳税人通过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 )开具的发票需完成发票电子数据上传后,携带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提供发票使用汇总数据报表税务机关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等系统上传的发票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
3、定额发票携带已开具发票存根联即可办理验旧。
作废的发票遗失了该怎么处理,已经验旧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一)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二)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 (三)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专门存放专用发票的场所。 (四)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 (五)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六)丢失专用发票。 (七)损(撕)毁专用发票。 (八)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直属分局提出的其他有关保管专用发票的要求。对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