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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流程?
1.打开税盘,点击发票查询
2.点击“发票管理”,再点击“作废发票”按钮。在已开发票查询中,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日期为当月,点击需要作废的专用发票,右击打开。
3.打开发票,发票正下方有发票作废的选项,点击作废,等待提示作废成功。
验票以后的专票如何作废?
详细处理办法如下:
一、对方已将发票认证,信息已上传,无法删除,而却误作废,稽核系统将出现比对不符,总局将肯定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信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原因的。
二、因为纳税义务已发生,销售方应将误作废发票相关的收入,作为“未开票收入”如实申报交税。
三、如果购货方已将该发票申报抵扣,按规定,其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向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信息;
四、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到销售方实地核实发票作废原因以及抄报税情况,并通过系统回函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视回函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五、按规定:如果销售方是误操作作废并已如实申报交税的,则购货方可以将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也不需要重开发票了。如果不同时符合“误操作作废并已如实申报交税”的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购货方必须作进项转出处理,购货方在补税后可要求销售方重开发票。这样也可以堵住销售方少交税的漏洞。所以销售方如实交税很重要。
六、另外,关键还要看当地税务人员对相关文件的理解程度,执行文件是否规范。为保险起见,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一般都会要求其作转出处理的,那就肯定得重开发票了,这样一来,如果销售方前面已作为“未开票收入”如实交税,再申报时就只能填列一笔同样金额的负数冲回了。
专票开错了怎么罚款?
开错了不需要罚款
1、属于金额、税额开错的
①如发现金额或税额多开或少开,但购销双方未作账务处理,则购货方可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商品销售发票即可退回发票联,下同),由销货方重开正确的发票,销售方将原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原存根联后面,注明原因。
②如发现金额、税额少填开的,但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则可由销货方按少开的差额,补开一张蓝字专用发票,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同时对少开的金额应进行纳税申报。
如属销售金额、税额多填的,但有一方已作账务处理,可分别情况处理:
(1)对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的而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则可由购货方将原发票联、抵扣联退回销货方、销货方凭以作销货退回处理,然后重新开具,开票日期填写重新开具的日期,并重新申报纳税,销货方作销货退回处理的方法,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62号文件有关“销货退回折让”的规定处理,即可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开相同的红字专用发票,将记账联撕下,作冲减销项税金的凭证,红字发票联和抵扣联不得取下,将退回的蓝字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在红字发票联和抵扣联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放在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
(2)对购销双方均已作账务处理的,可由购货方比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就其多开的部分差额,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销货退回折让”手续,取得红字发票,各自冲减销售金额、销项税金和进项金额、进项税额。
2、属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如错开的专用发票只是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并不影响金额和税额的,无论双方是否已作帐务处理,一律采取换票方式,由购货方将原票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开票日期按重新开具的日期填写,并注明“换票重开”字样,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新开的专用发票存根联后。在填报“发票使用手册”时,只填发票号码,在销货金额或购货金额栏注明“换票”字样。
专票作废是红冲还是直接作废?
开票当月可以直接作废,如果过了月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在开具发票的当月,如果要作废发票,可以直接点击作废就可以,不需要申报纳税,也不需要做记账凭证。如果已经过了月,必须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因为以前开具的发票数据已经上传,这就需要做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