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出纳员如何审核发票的呢?
出纳员审核发票与主管领导审批发票的侧重点是不同的,这主要表现在技术性方面。出纳员主要是审核以下几方面: (一)审发票的票面。看有无涂改的痕迹,如果有要认真盘查,防止把别的发票拿来报销,或者小数改大数。 (二)审出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一是看与本单位有无经济业务关系;二是看发票名称与经济内容是否相符,如销货发票不能改开收据;三是看发票内容与售货单位的经营范围是否吻合。 (三)审发票的抬头。看所填单位名称是否本单位,防止把私人或者其他单位的购货发票拿来报销。 (四)审发票的数字。看数字乘以单价是否等于总金额;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看小写金额前面是否有“¥”字样,大写金额前面是否顶格。如有差错,一定要查清缘由。 (五)审发票所开物品价格。看与以往所购同种物品是否相同,如相差过大,应及时查明原因。 (六)审发票的编号。看有无连号现象,防止把别人的发票拿来报销。 (七)审发票开出的时间。一看是否有同一经济内容、同一金额的发票在相近时间内出现,防止重复报账;二看发票之间在时间和内容上的内在联系,如购买大件商品与其运费发生的时间是否前后相距太远,等等。 (八)审发票的印章。一看有无税务部门监制章;二看有无售货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三看有无经手人签章。只有印章齐全,才能报销。 (九)审发票的备注。看备注栏有何规定或说明,如有无“违章罚款,不得报销”、“滋补药品,费用自理”等字样。 (十)审发票的背面。发票背面虽然没有内容,但由于发票基本上都是用复写纸写的,因而背面一般应有复写的印痕,如果没有,则应特别注意。 (十一)审发票的印制日期。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每年度都应从税务部门领取本年度版本的发票,即便使用上一年度版本的发票按规定也不宜时间跨度太长。审发票印制日期,就是看是否把作废发票又拿来重新使用,如果是,不但不能报销,而且还要向有关发票管理机构反映。 (十二)审发票的报销手续。看有无经手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字,如没有,应先补齐手续。 此外,在审核发票时,还要注意分析一些不能通过票面而反映的问题。例如,采购物资是否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买的办公用品只写金额,没有具体内容,是否会是一些非办公用品。如有类似的问题必须问清缘由,防止被少数人钻了空子。
发票复核人有什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纳税人应按上述规定如实开具发票。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能为同一人税法暂无相关的明细文件规定。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则上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应为同一人。 理论上是:开发票时,发票上开票人可以和收款人为同一人,但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可为同一人。但国税局认证系统可能只审核密码区,无法审核开票人、复核人。也就是说认证能过,但不合规。
1.开票人和收款人可以为一人. 而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可以为一人. 现实工作基本上都是一个人负责开票系统的,因此所谓的收款人和复核人都是虚的.你在开票系统上增加一个收款人和复核人并可.
2.发票认证,不是认证这些的.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是同一个人的名字并不影响认证.
住宿费发票审核要求?
企业人员出差带回一张住宿费发票,来财务报销,作为财务人员该如何审核,应该注意哪些。
1、核对双方开票信息是否正确,即购买方信息和销售方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单位名称是否是准确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没有多位数或者是缺少数字,这两点是最关键的,由于自己单位的信息财务人员很好审核,对于对方单位是否准确,财务人员可以用“天眼查”网站查询,对方单位的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都可以查到;
国税发[2008]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查询发票上面的各项开具要素是否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收到一张发票要先对应核查一下是否有上述基本内容,如果没有属于不合规发票,财务人员可以拒收;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所以无论取得的是专票还是普票,如果购买方为企业的,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检查取得的发票上面是否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同时要检查发票专用章的名称和税号与销售方发票上面的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不得入账;发票加盖位置一般在销售方章或者备注栏处,不能加盖公章,财务章;
4、检查取得的发票真伪,可以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询,本网站首次查询需要下载根证书;
5、检查取得发票是否按照正确的税收分类编码开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一、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所以需要检查取得的发票是否是通过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是否有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简称,一般的格式应该是*住宿服务*的格式,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由税务局代开的发票没有税手分类编码简称,也是合规可以用的。
6、如果是取得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财务人员还必须进行发票的查重,防止报销人员重复报销;
7、如果取得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连同抵扣联一起交回,并确定发票有无污损、破碎、票面不清楚等影响发票认证的情形,不能压线错格,同时要注意发票的开具日期有无超认证期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为取得发票日期起360日);
8、税率栏是否按照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住宿费的税率为6%,征收率为3%,但是由于开票系统在开票时自己无法判断,特别是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经常会开成6%的税率;同时要主要酒店同时提供餐饮或者是销售烟酒等涉及混合销售的税率要分别开具;
9、审核取得的发票的有效性,是否是已经被红冲或者是作废的发票;
10、审核发票的金额是否符合本单位的报销制度,是否存在超标准报销的问题,如果有人同行人员,同行人员应该在发票上面签字,如果住宿人员较多报销人员应该单独列明报销人员;
11、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可以要求报销人员提供酒店住宿的水单或者本次出差的车票、机票,开会记录等
12、审核本次报销的住宿费是否有单位的批准,是否有相应部门的审核;
13、对于报销的住宿费发票要问清缘由,确认是出差发生还是会议发生还是招待发生,这样便于准确合理的入账;同时确认取得的住宿费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14、如果所取得的住宿费发票开具单位与本单位存在长期的业务关系,应该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此笔款项;
票种核定审核要多久?
五天,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等情况,核准度纳税人使用发票专的种类、联次、版面金额。审核期限为5天。审核完毕,通知纳税人办理领购发属票事宜。
幼升小材料审查流程?
1、小学一年级本市户籍有房家庭义务教育入学流程
第一步:注册:户籍、身份证等关键信息审核。
第二步:信息采集:采集详细的入学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信息采集表。
第三步:电脑派位: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电脑派位。
第四步:入学登记:学校按照入学计划控制登记人数,不能进行跨区登记、区级审核确认。
第五步:学籍注册:依据入学结果自动生成电子学籍信息。
2、小学一年级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入学流程
第一步:区级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级现场审核并注册。
第二步:材料审核:区级依据稳定合法就业,实际居住等内容确认入学资格。
第三步:信息采集:采集详细的入学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信息采集表。
第四步:电脑派位: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电脑派位。
第5步:入学登记:学校按照入学计划控制登记人数,不能进行跨区登记、区级审核确认。
第6步:学籍注册:依据入学结果自动生成电子学籍信息。
3、小学一年级非本市户籍入学流程
(1)流程:注册→材料审核→信息采集→电脑派位→入学登记→学籍注册。
(2)非本市户籍学龄人口需要资料: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