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_发票忘记作废跨月了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2.发票忘记作废跨月了怎么办
3.专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操作步骤是什么
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睁拍谈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
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
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4、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贺氏,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悉碰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发票忘记作废跨月了怎么办
专票跨月作废处理操作步骤: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 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 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4、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专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操作步骤是什么
红冲的发票打印歪了,忘记作废,已经跨月了,分2个情况:
1、收到退回的跨月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这种是自己公司使用的,无需给购买方,打歪的红字发票也可以直接使用。
2、购买方已经认证了发票,无法退回原票的,销售方开具的红冲发票打歪了,这种红冲的发票需要给一份给购买方,购买方不接受打歪的发票,因已跨月,需要开具蓝字发票(也就是正数发票)冲回,再重新开具红字发票。
跨月了发票作废有以下情况:
1、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2、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
跨月发票作废处理方法有那些?
1、专用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碰到跨月情况不予作废,只能进行红冲。如果需经税务局批准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则以红字发票应使用作为销货凭证;最后,开具正确的发票并记录在销售账户中;
2、普通发票,跨月作废普通发票,需在金税托盘上开具内容相同的红字发票,然后给买方开具正确发票。
综上所述,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法律分析:专票跨月无法直接作废,只能通过开红字发票来处理。步骤1.填开《信息表》。步骤2.按情形,选择是购买方还是销售方申请,填写相应的发票信息。步骤3.核对信息是否无误,如无误,点击“确定”。步骤4.生成了信息表,可以按情形选择是否打印,如果是购买方填开的,且已经申报抵扣了,那么应该打印信息表,作为当月进项税转出的依据。步骤5.导出信息表,然后上传。步骤6.等待审核通过,通过后导出。步骤7.依次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步骤8.选择已审核通过的信息表,然后软件就会显示将要开具的红字发票的票面信息,此时你需要认真检查核对,看是否有问题,核对无误后,下一个步骤就是将发票放入打印机,将红字发票打印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个人的增值税发票抬头不写姓名,那这个发票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信息不完整,无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的。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