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认证的发票可以撤销吗_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退回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认证的发票可以撤销吗2.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退回怎么处理
认证的发票可以撤销吗
认证的发票不可以撤销。
已认证通过的发票,不可以取消认证。由于现在的认证系统是实时上传,认证数据在认证的同时已经上传到全国的数据中心,只要认证通过,税务系统就自动记录下税额,不可撤销。如果该项发票不能抵扣的,企业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进行处理。
进项税发票认证是无法撤消的,因为是直接上传到国税服务器比对,但是可以申请对方开具红字发票;
一、完成认证后开具红字发票,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已经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企业应直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2、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应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并同时转出。
二、收到红字发票时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对于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但必须进行进项抵扣并做转出处理。
所以,此种情况下,企业在收到红字发票时无需进行认证(否则因为红字发票以负数开具会造成重复转出),只需将红字发票与留存的《信息表》一并作为进项转出的会计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退回怎么处理
已经认证抵扣的发,发生冲红,处理方法是:1、进入开票系统,点击发票管理;2、点击红字信息表;3、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4、选择购买方申请,再选择已抵扣。红冲发票,就是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账,跨月的就需要开红字发票,红冲就是以前做了一张错误的凭证,就用红字做一张和蓝字一模一样的红字凭证,就可以把原凭证冲,然后再重新再做一张正确的凭证。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增值税发票已抵扣可红冲期限是多久
对于发票冲红期限,与取得的扣税凭证需在180天内进行认证抵扣有关联。对于已经认证抵扣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折扣、货物损坏等需要作进项转出时,购货方向购方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业务,然后把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交给销货方,销货方凭此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并交给购货方,这个流程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对开票方来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后有问题需要作废的,就只有向国税局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来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账。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180天内购货方既没有认证抵扣,销货方也没有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冲账,那么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向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业务。
企业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的,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将发票退回的,企业应该将认证的进项税额做进项转出处理,同时在申报表附表二和主表中做进项转出。比如原材料的发票退回,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