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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发票要作废怎么做?谢谢?
上月发票作废方法: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
(2)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留单位备查。
(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
过月发票如何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已经不能作废了,只能开红字发票冲销。
(1)如果发票已经进行认证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2)如果发票没有进行认证操作,则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第018号)第三条执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隔月发票怎么作废?
一、跨月的发票因为已经抄报税了,发票就无法作废了,因为开票系统上的数据已经上传到国税服务器里去了;所以只有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处理了。
二、而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是需要购买方先在开票系统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好,上传国税局服务器;等出现信息表编号后,然后销售方根据这个信息表编号再来开具红字发票的。
三、购货方先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步骤:
1、登录税控发票开票软件;
2、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填开;
3、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或未抵扣----确定;
4、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输入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货物名称、数量及金额----打印----上传该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得到信息表编号即可。
四、销售方根据购买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得到信息表编号来开具红字发票:
1、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跳出专用发票信息----确定;
2、红字----选择“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输入购买方的开票资料----货物名称、数量、金额----打印即可。
普通发票隔月如何作废?
当月的,用谁名字开的就用谁名字进开票系统,然后点发票管理里的发票作废,选中要作废的那张票,然后点下面那个 红色的"作废"。隔月的在开票系统里不能作废了。直接开负数发票,进入开票系统,点普通发票填开,然后在普通发票填开界面上点 “负数 ”按钮。再把要作废的那张票的票号和代码输2边,再点确定。一般情况下那张负数票金额上面就出来了,然后直接点打印就好了。要是没有出来金额就手动按你要作废那张票的金额,税额,输一下。注意:数量是负的,点打印就好了。然后再重新开具。发票作废情况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