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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废第二联丢失可以不了了之吗?
发票作废第二联丢失不可以不了了之的。发票的第二联是发票联,是最关键的一联,开发票就是为发票联给对方而开具的。发票作废,是要将所有联次装订在一起的。发票联收不回,原则上是不能作废的,除非有足够的证明发票确实丢失了,并将丢失证明附在其他联次一起,才可作废。
把作废了的发票弄丢了怎么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增值税发票丢失处理方法1、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申请主管税务局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2、等待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的,需重新补正或填报。3、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增值税发票被恶意作废且开票方不肯重开怎么办?
故意凭自家底联将发票作废了(当月作废).而此时A公司却已经上报了退税,但很明显,这种情况下,A公司的退税将会受到阻碍.此时B公司却耍起了无赖,死活不肯重新开票。并声称如果要开票必须让A公司额外多付5万元钱。(之前没有贸易纠纷,只是B公司由于今年经营不善,他对每个客户全部都用了各种不同的非常恶毒下流的无赖手段,
发票作废未收回如何处理?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很重要,一定不能遗失),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你应该知道)。
3、不明白你为什么问敲章的事,只要电脑系统里作废了,盖不盖章都是废票了,如果电脑系统里不作废,就是你盖满了作废章,一样的要求你上税视同正常发票的,而跨了月的发票是根本不可能作废的,更谈不上盖作废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