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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作废了的发票弄丢了怎么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增值税发票丢失处理方法1、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申请主管税务局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2、等待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的,需重新补正或填报。3、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开错的发票原件丢了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开错并且丢失解决办法如下: 首先,作废发票必须三联收齐。 如果确认丢失的话,你要做以下事情:
1、要写一个发票丢失说明(盖公章)。
2、去税务局政策法规科或找企业专管员处罚,一般一张发票500元处罚。
3、凭你的罚款缴款书(银行盖章)和你的发票丢失说明到政策法规科登报作遗失申明。
4、凭你登报留在手上的有税务局人签字和盖章的一联凭证和你的银行缴款书复印件到你的专管员那办>。 以上办完后税务局会给你>两联,你凭你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和>再在税务局办理冲红即可。
专票丢失如何作废?
专票 丢失不可以作废,作废是因为开具发票错误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发票丢失而造成的,如果需要作废的话,你需要把所有的发票联都收齐之后才可以作废的,如果丢失之后是不可以作废的,你如果只是不能够做账的话,可以去税务局出一份交税的证明就可以做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