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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怎么做账务处理?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因此,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不做账务处理,建议做辅助账;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如果只有进项增值税没有销项怎么处理?
账上不用会计处理。
1、原因是:进项是记入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里面,销项是零,根据一般纳税人应交税额计算的规则:当月应交税额=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期初留抵,如果是正数,就是本月应交的增值税,需要会计处理,分录是“借: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如果是负数,说明是有留抵,本月不用交税,无需会计处理。
2、进项,销项,还有增值税都是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而这三者的关系用个等式来表示:即一般纳税人当期应该交增值税=当期的销项-当期的进项。
3、所谓进项税和销项税是指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销项税是指销售货物或有应税项的税金时应交的税金,即销项税金。
已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怎么核算?
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月末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举例说明如下(假定下列例子均是独立的,并且无期初余额):
①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②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01万元,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l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③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题转出多交的增值税只有30万元,而不是50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2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销售商品未收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销售商品未收款,会计分录为:
1、一般纳税人: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账户: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根据合同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货款。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应收账款;贷方记减少,登记已收回的应收货款;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应收货款。
4、明细账户:按不同购货单位设置明细账。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1、账户性质:收入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销售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工业性劳务等发生的收入。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借方记减少,登记销货退回发生额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明细账户:按主营业务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应交税费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此科目核算。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应缴扣的税金;借方记减少,登记实际缴纳的税金;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纳的税金;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多缴纳的税金和尚未抵扣的税金。 4、明细账户:按应缴纳的税费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购入商品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做账?
购买货物已付款,没收到发票,如果是月底企业应该暂估入库。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